招标编号:****
涉及包号:/01重1
项目分类:航空运输业
项目负责人:陈耕培 020-****-****8311
公布日期:2024-07-23
项目内容:
****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场道作业车及应急救援车
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场道作业车及应急救援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人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场道作业车及应急救援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背景为根据****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项目批复,配置三期扩建工程场道作业车及应急救援车等特种车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2 招标范围
****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场道作业类及应急救援车辆明细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
1 | 推土车 | 辆 | 1 | |
2 | 压路机 | 辆 | 1 | |
3 | 拖拉机 | 辆 | 2 | |
4 | 割草机 | 辆 | 2 | |
5 | 驱鸟设备 | 辆 | 6 | |
6 | 巡道车 | 辆 | 4 | |
7 | 场务巡视车 | 辆 | 8 | |
8 | 灯光巡视车 | 辆 | 5 | |
9 | 灯光抢修车 | 辆 | 2 | |
10 | 洒水车 | 辆 | 1 | |
11 | 道路清扫车 | 辆 | 1 | |
12 | 跑道清扫车 | 辆 | 1 | |
13 | 高效生态治理车 | 辆 | 1 | |
14 | 跑道除胶车 | 辆 | 1 | |
15 | 保障用车 | 辆 | 6 | |
16 | 救护车 | 辆 | 1 | |
17 | 皮卡货车 | 辆 | 6 | |
** | ||||
1 | 巡道车 | 辆 | 2 | |
2 | 灯光巡视车 | 辆 | 2 | |
3 | 割草机 | 辆 | 2 |
注:拟投推土车、压路机、拖拉机、割草机、驱鸟设备、巡道车、场务巡视车、灯光巡视车、灯光抢修车、洒水车、道路清扫车、跑道清扫车、高效生态治理车、跑道除胶车、保障用车、救护车及皮卡货车应提供产品技术资料、规格书及彩页等资料。
具体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和技术规格》及采购清单。
2.3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32,091,440.00元。
2.4交货期:
交货时间: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西飞行区验收所需采购的全部车辆的交货,其中“割草机”交货期为2024年10月30日前到货。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T3航站楼及东飞行区验收所需采购的全部车辆的交货,其中“除胶车”及“跑道清扫车”交货期为2025年5月15日前到货。(详见采购清单)
2.5交货地点:
****国际机场。招标人不接受将车辆从厂家或**、车站驾驶到交货地点,应采用挂车形式运送到交货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及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若同时投标,则均被否决。
3.1.2 投标人须为所投推土车、压路机、驱鸟设备、洒水车、道路清扫车、跑道清扫车、救护车及跑道除胶车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唯一授权代理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果以上设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则只选择制造商为投标人。
3.1.3所投推土车、压路机、洒水车、道路清扫车、救护车及高效生态治理车应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及内容提供有效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4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承诺所投设备均符合相关规定。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将登记资料盖章扫描发至邮箱:****@ebidding.com并根据招标代理电子邮件回复指示领取招标文件。如邮件未及时回复请致电:020-****3903。
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格****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注:1、投标人登记前****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否则系统无法登记,办理咨询电话:020-****6000。
2、投标人必须****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主页中“**商管理”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商。
3、如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公告发布时间。
4、投标人如未按要求完成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9日09:30:00,地****交易中心(**市**区天润路333号)2楼第04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心网站****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等媒体上发布。
7.异议联系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020-****3049
地址:****国际机场东南工****指挥部办公楼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区人和镇****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
联 系 人: 谭工
电 话: 020-****3067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东路726号7楼
联 系 人: 关工、宋工、陈工
电 话: 020-****3903、****8396、181****1391
电 子 邮 件 : ****@ebidding.com
开 户 银 行 : ****公司**体育东路支行
开 户 名 称 : ****
银 行 帐 号 : 120********0808
招标公告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2、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按招标人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4、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企业:(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