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小学校舍建设项目(一期)(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环江毛****小学校舍建设项目(一期)(EPC)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规划用地面积24675.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795.4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8323.07平方米,其中:建设小学部教学综合楼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6652.29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1643.10平方米,大门27.68平方米,以及运动场、围墙、道路等附属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内容包括各单体建筑的**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智能化工程、道路及场地硬化工程等配套设施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22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26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环江****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设计院有限公司/**环江****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陆仟壹佰贰拾贰万零陆佰零叁元贰角伍分(¥****0603.25元) | ||||||
工期 | 486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456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工程验收达到现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罗继敏(注册编号:桂245****40403;身份证号:452724********0014)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李坚(注册编号:201****0356;身份证号:450104********1514) | ||||||
施工项目经理 | 罗继敏(注册编号:桂245****40403;身份证号:452724********001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潘国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21)****940;身份证号:452701********151X); 韦泰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21) ****008;身份证号:452724********133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1、**﹒****园区扶贫车间三期(11#楼)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重); 2、大化县民政医养结合服务综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 3、2019年**县向**城城市棚户改造项目(北区7#、8#)设 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施工项目业绩: 1、****糖厂坡旧房改造工程 设计项目业绩: 1、悦江苑设计; 2、满芳庭小区; 3、百利**邕江华府(二期)。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无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根据住建厅《****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的说明: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设计院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环江****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汉和****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陆仟壹佰贰拾叁万捌仟叁佰肆拾柒元贰角捌分(¥****8347.28元) | ||||||
工期 | 486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456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工程验收达到现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韦道年(注册编号:桂245****66553;身份证号:452724********1036)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邓晓峰(注册编号:201****0365;身份证号:450303********0018 ) | ||||||
施工项目经理 | 韦道年(注册编号:桂245****66553;身份证号:452724********103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文举(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23)****120;身份证号:452724********1021); 韦岩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22) ****268;身份证号:452724********002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1、**市.****园区扶贫车间三期(3#楼)建设工程总承包 2、**英雄虎胆红色文化园(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3、****中学****小学、****幼儿园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设计项目业绩: 1、****小学扩建工程设计; 2、****学院D16学生公寓楼和B08综合实训楼施工图设计服务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无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根据住建厅《****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的说明: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
企业资质 | ******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汉和****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华****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陆仟壹佰贰拾肆万捌仟叁佰陆拾元陆角整(¥****8360.60元) | ||||||
工期 | 486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456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工程验收达到现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李明邱(注册编号:桂245****63402;身份证号:452724********0034)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熊珍雨(注册编号:202****0711;身份证号:452325********0918 ) | ||||||
施工项目经理 | 李明邱(注册编号:桂245****63402;身份证号:452724********003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莫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21)****701;身份证号:452724********001X); 覃创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21)****444;身份证号:452502********123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1、茉莉花加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卫生院业务综合大楼建设工程项目承包 设计项目业绩: 1、东林时代二期(职工住宅楼)施工图设计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无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根据住建厅《****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的说明: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
企业资质 | ******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华****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环江毛南族****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8-****230 |
附件:声明函1.pdf 附件:2候****小学).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附件:声明函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