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师新星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 集中收集试点单位备案公示
第十三师新星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 集中收集试点单位备案公示
发表时间:2024-07-08 10:42:18
为深入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境局《关于开展兵团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兵环发【2022】28号)等文件要求,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不及时、转运不通畅、处置成本高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及时、规范收集处置,防控环境风险。根据兵团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具备相关条件的企业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经对已申请试点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拟对******公司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单位进行环保备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2-****190(兼传真)
联系地址:****生态环境局
附:******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基本信息
1.试点规模:年收贮危险废物5000吨
2.试点单位住所:**生产建设****农场汽车产业园内
3.试点单位联系电话:157****9569
4.小微收集转运点地址:**生产建设****农场汽车产业园内****废旧****公司二期厂房
5.收集经营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中共14种危废(900-199-08、900-200-08、900-201-08、900-203-08、900-204-08、900-205-08、900-209-08、900-214-08、900-216-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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