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集镇新桥小区电动车充电棚、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杭集镇新桥小区电动车充电棚、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生态科技**杭集镇
2.2工程规模:/
2.3合同估算价:423671.87元。
2.4工期要求: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9日;竣工日期:2024年8月23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521室招标代理部(**市**中路20号**国际大厦5楼)。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于公告期内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招标代理部投标登记。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投标登记资料,否则不予接受登记。
4.4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参加投标。
4.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14时30分,地点为**市生****人民政府主楼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管委会”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地址:**市**中路20号**国际大厦5楼
邮编: 邮编:225002
联系人: 联系人:徐敦芳
电话: 电话:137****466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