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8-4井组(新沙21-60HF、新8-5H、新沙211HF井)钻采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2747640 | 建设单位法人:郭彤楼 |
李小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成****开发区 |
**省**市高新区吉泰路68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新8-4井组(新沙21-60HF、新8-5H、新沙211HF井)钻采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8-陆地天然气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721-B721-陆地天然气开采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黄许镇**村8组、三合村14组 |
经度:104.39668 纬度: 31.2661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07 |
德环审批〔2022〕39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4347 |
428.79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274764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蜀****公司 |
****0100MA6CQ5TN7K | 验收监测单位:**中****公司 |
****0108MA6CLTD64C | 竣工时间:2023-09-27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czzyhb.com/xinxi/202406/178.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天然气开采 | 实际建设情况:天然气开采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3口开发井 | 实际建设情况:3口开发井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钻前工程、钻井工程(依托新8-2井场)、采气工程(依托新沙22-15井场),使用水基钻井液+油基钻井液。 | 实际建设情况:钻前工程、钻井工程(依托新8-2井场)、采气工程(依托新沙22-15井场),使用水基钻井液+油基钻井液。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洗井废水、可回用的钻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用****基地全部用于压裂液的配置,不外排;不可回用的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用密闭****处理站预处理后回注,不外排。气田水通过密****处理站处置,或****大队再次利用。固废:水基岩屑、废弃泥浆**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妥善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回收站处理;废油基钻井泥浆经泥浆不落地装置固液分离后,废液集中收集用于配置新的油基钻井泥浆,油基钻井废渣收集后转运至省内有危废资质处理单位处置,废油设置废油罐集中收集后综合回收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新沙21-60HF井钻井废水滤液产生量为167t,新8-5H井钻井废水滤液产生量222t,新沙211HF井钻井废水滤液产生量为390.05t,钻井废****处理站处理后回注;新沙21-60HF井压裂废水产生量为1188立方米,压裂废水全部拉运至江沙338HF井等井重复利用;新8-5H井压裂作业压裂废水产生量为7635立方米,其中7536立方米压裂废水拉运至江沙338HF井等井重复利用,99 立方****处理站处理后回注;新沙211HF井压裂作业压裂废水产生量为629立方米,其中563 立方****处理站处理后回注,66 立方米拉运至高庙4井重复利用。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处置。气田水通过密****处理站处置,或****大队再次利用。固废:新沙21-60HF井钻井泥饼产生量为970.02t,拉运至北川羌****砖厂掺烧制砖综合利用;新8-5H井产生水基钻井泥饼2964t,拉运至****公司掺制水泥使用;新8-5H井产生油基钻井岩屑741.2t,采用岩屑罐收集后直接作为危废拉运至资质单位中石化****公司****公司**油基岩屑**化利用站处置;新沙211HF井钻井泥饼产生量为1738.4t,拉运至北川羌****砖厂掺烧制砖综合利用。施工期间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清运,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由施工单位收集后交厂家回收。新8-5H井产生废油0.317t,收集后回用至油基钻井泥浆使用。 |
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未经****基地暂存,降低了暂存、转运风险;废包装材料去向发生变化,满足环保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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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沉淀池、环保厕所,各类污水罐 | / | 修建了沉淀池、环保厕所,设置了各类污水罐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洒水降尘、测试放喷天然气经放喷池点火燃烧,10m放散管、水套炉燃烧废气自带排气筒 | 无组织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有组织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 采取洒水降尘、测试放喷天然气经放喷池点火燃烧,**10米放散管,水套炉燃烧废气自带排气筒 | 场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合理布局,低噪声设备,采用柔性连接、采用软截垫层减振,放喷池三面围挡。 |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厂界噪声执行执行《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周边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 合理布局,低噪声设备,采用柔性连接、采用软截垫层减振,放喷池三面建围墙 | 厂界噪声、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清污分流,排水沟,分区分级防渗,污染监测 | 采取了清污分流,设置了排水沟,采取了分区分级防渗,验收期间进行了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水基岩屑、废弃泥浆**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妥善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回收站处理;废油基钻井泥浆经泥浆不落地装置固液分离后,废液集中收集用于配置新的油基钻井泥浆,油基钻井废渣收集后转运至省内有危废资质处理单位处置,废油设置废油罐集中收集后综合回收利用。 | 新沙21-60HF井钻井泥饼产生量为970.02t,拉运至北川羌****砖厂掺烧制砖综合利用;新8-5H井产生水基钻井泥饼2964t,拉运至****公司掺制水泥使用;新8-5H井产生油基钻井岩屑741.2t,采用岩屑罐收集后直接作为危废拉运至资质单位中石化****公司****公司**油基岩屑**化利用站处置;新沙211HF井钻井泥饼产生量为1738.4t,拉运至北川羌****砖厂掺烧制砖综合利用。施工期间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清运,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由施工单位收集后交厂家回收。新8-5H井产生废油0.317t,收集后回用至油基钻井泥浆使用。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青苗补偿,临时占地恢复 | 钻井井场、放喷池等临时占地暂未恢复,根据后期计划安排实施新钻井,待实施完成后再行恢复。 |
表7 风险设施
1 | 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 设置了随钻不落地系统、厂 界设置了双环沟、场内设置了截水沟等。气田水罐设置了围堰防止废水外溢,并作防渗处理。站场设置有放散系统、防雷设施、灭火器材、砂池、风向标、警示标志等。项目废水、固废 拉运均做到了统筹安排,并建立了转运台账。在钻井期间,施工单位****公司****公司40660HD井队制定了《新沙21-60HF井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公司****公司70162XN钻井队编制了《新8-5H井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新沙211HF井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报**市**区黄许镇备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明确了井喷及井喷失控应急处理措施、井喷和场站泄漏应急处置措施、废水、柴油和凝析油泄漏应急处置措施、套外返水应急措施等,设置了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明确了职责。 项目运营管理单位****采气一厂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12月),****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510603-2020-010-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钻井井场依托新8-2井组井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钻井井场依托新8-2井组井场,采气井场依托新沙22-15HF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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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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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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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青苗补偿,临时占地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钻井井场、放喷池等临时占地暂未恢复,根据后期计划安排实施新钻井,待实施完成后再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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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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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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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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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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