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东瓯****公司受****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便携式激光生物痕迹定位系统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预算金额 |
1 | 便携式激光生物痕迹定位系统采购项目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29万元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n)中“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七条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4年7月24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招标文件只限于以上日期工作时间发售,逾期不再受理,并不再具有投标资格)
2、报名/发售地址:**东瓯****公司【**省**市柯****街道三江东路卢森堡2幢1409室】
3、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qq.com并致电(张工 151****0400)。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14:30:00整(**时间)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东瓯****公司【**省**市柯****街道三江东路卢森堡2幢1409室】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本公告发:**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
九、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三证(五证)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未合一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3、投标报名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4、报名费缴纳凭证扫描件。
注:供应商报名或购买标书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采购资格要求。
十一、质疑和投诉
1、未按采购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将被拒绝;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二、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和《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有关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1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满足《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满足《****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监狱企业同样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柯**亭川东路398号
联系人:屠先生联系电话:199****1618
质疑联系人:屠工联系电话:0570-****327
2.****公司:****
地址:**省**市柯****街道三江东路卢森堡2幢1409室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151****0400
质疑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150****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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