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2019年4月,注册资金100万元。建设单位租赁****公司厂内现有闲置厂房(租赁协议见附件1),生产厂房位于****市永**闽宁扶贫产业园****公司院内。****园区道路,东南侧为**渠,****园区闲置空地且暂无规划,西南侧为瀛海****园区厂房及闽宁****电站。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5°58'20.52",北纬38°12'29.85"。建设单位是一家以发泡型聚苯乙烯树脂为原料,加工生产EPS泡沬箱的企业。
《****年产120万套环保型蔬菜保鲜箱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19年7月2日****管理局备案(项目代码:****)。2019年7月委托****编制完成了《****年产120万套环保型蔬菜保鲜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8月7日取得了《关于****年产120万套环保型蔬菜保鲜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永审服[环]审发[2019]41号)。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609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占总投资的5.0%。租赁总面积3000m2,总建筑面积2268m2。主要建设蔬菜保鲜箱生产车间、锅炉房、循环水池及配套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建设规模为年产泡沫包装箱120万套。
本项目于2019年9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底完成竣工。2024年5月对项目进行调试。目前本项目已具备年产泡沫包装箱120万套的生产能力。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回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要求,****于2021年8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2****环境局**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640****022005L)。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相关标准,于2021年5月19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证书编号:****0121MA7721P84D001W)。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要求,2023年6月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报告编制工作。****落实了环境形响报告书及其批复中要求,各项建设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