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330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县“石井玉枣(芮枣)保护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程序
****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经评审确定后,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实施。
二、项目实施主要内容
资金投入总额31.0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0万元,主体自筹1.05万元 。
****基地保护。投入资金 6.9万元
****基地。投入资金1.7万元
石井现有****基地实施保护,开展病虫害防治。
1.病虫害防治黄板、生物药剂投入0.3万元
2.旋耕机翻耕投入0.4万元
3.基地指引标识牌投入1万元
****基地。投入资金5.2万元
1.枣树基地道路维护、取水灌溉等投入2.2万元
2.人工除草、枣树移植、肥料等投入2万元
3.基地指引标识牌投入1万元
(****基地,投入资金 8.85 万元。
在孙村镇碧云村建设一亩左右石井****基地,为石井玉枣(芮枣)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种源。
1.基地土地租金0.15元
2.基地围栏保护0.3万元
3.2米*3米基地标识牌0.2万元
4.基地监控设备1.5万元
5.0.2万株种苗培育 3.6万元
6.基地肥料投入0.1万元
7.人工投入3万元
(三)开展优质种质**技术指导。投入资金10万元
聘请省农科院技术专家对石井玉枣****基地提供技术指导,开展**枣树苗圃建设及石井玉枣(芮枣)复壮培育全程技术指导。
1.技术服务投入10万元
(四)石井玉枣(芮枣)产品加工及传承工艺保护。投入资金5.3万元
研究石井玉枣(芮枣)历史文化,石井玉枣(芮枣)产品加工,挖掘药用食用经典名方,开展石井玉枣(芮枣)加工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及传承人申报。
1.冷库建设3万元
2.炭化炉1.5万元
3.非遗及传承人申报0.8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石井玉枣(芮枣)保护圃建设项目申报书》;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人无违法犯罪证明;
(4)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项目实施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四、申报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4年7月30日。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局方兵,联系电话153****0846。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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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