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废旧电路板生产线**经营项目,采购人为****,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废旧电路板生产线**经营项目
2.2 采购编号:
2.3项目概况:废旧电路板生产线2条,产能为8000吨/年,具备HW49类废旧电路板处理资质,现对外进行**经营。响应人需配备较为先进****公司现有产线水平),且符合环保要求及生产需求,费用自行承担,并负担工人工资、工人食宿、生产用电、设备维修、劳保用品及生产过程中需要配备的工器具等费用。
2.4项目地点:**省**市**鑫源路65号。
2.5采购范围:
2.5.1采购范围
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办公区、运营场地和资质许可等,并协助响应方电路板**协调、采购及产物销售,监督生产运营过程的合法合规,向响应人提供工作人员食宿场所,费用由响应方承担;响应方需配备较为先进的生产线,负担工人工资、工人食宿、生产用电、设备维修、劳保用品及生产过程中需要配备的工器具等费用,响应人依照生产吨位向采购人支付利润分配额。
2.5.2对响应人的要求
(1)响应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再生**回收或电子元器件经营及劳务外包等相关经营资质。
(2)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环保、税务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响应人应确****公司生产计划要求,需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合规生产。
(4)响应人在界限范围内发生的安全、职业健康、环保、质量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响应人全部承担,采购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5.3具体内容详见《****废旧电路板产线承包技术规范书》(以下简称为《技术规范书》)。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期满。合同期满前1个月,采购人对响应人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双方可以续签合同。
2.7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通知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国家和省、市、县环保等相关部门及政策要求。
2.8 拆解物质量要求:产物质量标准须完全按照采购人相关产物标准要求执行。
3.1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响应人2022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1个同类型生产线外包业务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
3.3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n)结果为准)。
3.4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 本项目通过**招采网(http://www.****.com/)进行电子化谈判采购。
4.2 有意参加谈判并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人,需先登录**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详见**招采网www.****.com→办事指南→移动证书办理流程),方能参与本次谈判活动。
4.3满足本谈判公告第3条款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采网(**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加盖公章的第3条款规定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注: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响应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开始后,****小组对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响应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4 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
4.5 报名通过的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招采网,下载电子谈判采购文件。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方式,谈判采购响应人无需到达谈判现场参加谈判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资料(详见**招采网www.****.com→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5.2 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响应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非成交人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5.3 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详见**招采网www.****.com→办事指南→**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纸质响应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响应文件打印版打印装订,内容及格式与电子响应文件保持完全一致。
5.4 谈判采购地点:**省**市**鑫源路65号。
5.5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6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招采网(http://www.****.com/)。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鑫源路65号
联 系 人:刘燕丽
联系电话:153****0907
监督单位:****监督工作组
联系电话:0391-****599
****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