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新闻宣传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项目简要说明:为扩大****的公益影响力、品牌辐射力和社会美誉度,进一步挖掘****在**市乃至苏北鲁南地区直至**范围内的各方面优势技术及优质服务等独特**,通过开展报纸类传统媒体及新媒体的宣传,****政府满意度、提高社会知名度、提升社会效益的目标,以及降低舆情影响力的效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59.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是**地区市级层面唯一的报纸宣传机构,同时也是我市市级层面唯一具有向省级报纸发外宣的系统内部通道的纸媒机构。集团旗下运营《**日报》及“两微”、《**晚报》及“两微”、**发布“两微一端”、连网、“学习强国”****总站等5个主要媒体平台,全媒体用户达到300万,两报发行量8万余份。牢牢把握主流媒体话语权,新闻宣传有声势有影响,传播能力强劲有效。配备专职视频记者,400平方演播室,具备直播、录播、访谈、虚拟演播、新闻发布等功能,****政府及各大部委办局新闻发布会。《**日报》及“两微”、《**晚报》及“两微”属于****的独有报刊**,所涉及发稿、排版、印刷、发行必须由****完成。 综上所述,****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政治影响上、在信息权威上,具有不可复制的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名称:****
地址:**市**区**东路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33026H
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30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专家信息:姓名:刘超,职务:总编室主任、****中心总监,工作单位:****电视台;姓名:王光华,职务:律师,工作单位:****事务所;姓名:丁淑强,职务:处长,工作单位:****宣传部。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1. 采购人
联系人:何炳虹
联系地址:**市**区振华东路6号
联系电话:189****5815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区海莲中路99号
联系电话:0518-****1498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19室
联系电话:0518-****0298
论证-**报业传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