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4国道(迎宾高架出口至**区张集界)综合整治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104国道(迎宾高架出口至**区张集界)综合整治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104国道(迎宾高架出口至**区张集界)综合整治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2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8月6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104国道(迎宾高架出口至**区张集界)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 目104国道(迎宾高架出口至**区张集界)综合整治项目 已由****发展局以 云经审〔202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 目 出资比例为 100%。项 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104国道(迎宾高架出口至**区张集界)综合整治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省**市**区迎宾高架出口至**区张集界。 2.1.2 建设规模:自迎宾高架出口至张集界,总长度约4088m,铺装、建筑外立面、景观、排水、弱电整理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1.3 合同估算价:196.08万元。 2.1.4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视实际情况,以甲方实际通知日期为准。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 其他: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104国道(迎宾高架出口至**区张集界)综合整治项目,包括铺装、建筑外立面、景观、排水、弱电整理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备案。 3.8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6日0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 4.4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0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http://22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上同时发布。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潘 招标代理机构 :中****集团 ****办事处 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区维维 地址:**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3 大道1号 号楼16楼 邮 编: 221000 邮编:221000 联 系 人: 代松 联 系 人:吴小飞 电 话:181****6620 电 话:0516-****6668 2024年7月23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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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104国道(迎宾高架出口至**区张集界)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 目104国道(迎宾高架出口至**区张集界)综合整治项目 已由****发展局以 云经审〔202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 目 出资比例为 100%。项 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104国道(迎宾高架出口至**区张集界)综合整治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省**市**区迎宾高架出口至**区张集界。 2.1.2 建设规模:自迎宾高架出口至张集界,总长度约4088m,铺装、建筑外立面、景观、排水、弱电整理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1.3 合同估算价:196.08万元。 2.1.4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视实际情况,以甲方实际通知日期为准。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 其他: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104国道(迎宾高架出口至**区张集界)综合整治项目,包括铺装、建筑外立面、景观、排水、弱电整理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备案。 3.8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6日0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 4.4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0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http://22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上同时发布。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潘 招标代理机构 :中****集团 ****办事处 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区维维 地址:**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3 大道1号 号楼16楼 邮 编: 221000 邮编:221000 联 系 人: 代松 联 系 人:吴小飞 电 话:181****6620 电 话:0516-****6668 2024年7月23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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