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自然资规告字〔2024〕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批准,****定于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22日(每日9:00-11:30,14:30-17:00公休日除外)公开挂牌出让3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建设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亩均税收(万元/年)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2024-045 | 凤宁 产业园 | 64744 | 工业 用地 | ≥1.2 | ≥40% | 3000 | 15 | 30 | 486 | 486 |
2024-046 | 经开区 | 46627 | 工业 用地 | ≥1.2 | ≥40% | 3000 | 15 | 30 | 350 | 350 |
2024-047 | 循环经济产业园 | 58645 | 工业 用地 | ≥1.2 | ≥40% | 3000 | 15 | 30 | 440 | 440 |
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20日前****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2024-045、2024-046号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按照《**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条件和出让流程的通知》、****办公室《关****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秘[2021]95号)要求,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2、上述宗地主要指标如下所示:
2024-045号宗地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658吨标煤/万元;2024-046号宗地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220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投建经营要求详见《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建设项目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二、竞买人资格:凡中华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愿意按项目投资要求投资的均可参加竞买。对用而未尽土地的处置办法,对存在用而未尽土地的企业可根据项目实际投资强度和亩均纳税情况核减用地面积,由县政府按出让价(不计息)收回。
三、土地交付:土地出让金缴齐后30日内交付土地。
四、移交的净地条件:现状交付。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取增幅加价方式,按照报价最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公告时限为20日(2024年7月23日-2024年8月11日)。挂牌期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22日,挂牌地点设****交易中心,有意向竞买者可索取出让地块的详细文件资料。
七、竞买申请:有意向竞买者可于2024年8月20日16时前****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单位竞买须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个人竞买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同时,竞买人须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以全部交****交易中心账户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2024年8月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报名时间:公告日—2024年8月20日下午16时。
咨询地点:****储备中心(****二楼)、****交易中心。
十、****银行账户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
(0550)****811 孙远虎
****储备中心
(0550)****932 李凯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行**县支行
账号:340********053004951
开 户 行:****银行**县支行
账号:131********00095566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支行
账号:187****23578
开户行: ****银行****公司**支行
账户: 200********866****00025
****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