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将于2024年7月29 日(星期一)上午11:00在**市宝****博物馆****公司会议室)对宝**灵关镇代碑寺土地整理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可利用弃渣进行竞价销售,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本次转让标的位于宝**灵关镇代碑寺项目施工现场的一批可利用弃渣,可利用弃渣所含物质包括但不限于连槽石、泥土、枯木、杂物等,数量约为20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运输计重为准),含税挂牌价24元/吨(税率3%),最终以转让方地磅计量数据为结算依据,要求于2025年1月25日内完成所有提货量。
(二)本次转让标的由转让方负责挖掘及装载,受让方仅负责运输及协调相关事宜。
(三)本次转让标的运输时间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调整等情况,运输时间视情况及主管部门要求来定,以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受让方运输标的物以转让方约定数量的黄沙及细骨料运输完毕为准。
二、重要信息披露
(一)本次转让标的均按现状对外公开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做的数量、质量等数据均属参考性意见,不代表转让方的任何担保。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标的情况。意向受让方报名则视为其完全了解标的的情况,对标的物所有情况无异议,成交后,不论标的物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标的场地中施工工具仅能使用运输工具,不得在标的物场地中出现生产加工设备,或设置筛分和洗选机具等加工设备。
(三)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自行组织车辆运输并确定运输车辆数量。运输车辆在运输标的物前,须在转让方指定地点过磅确定重量并进行车辆信息采集(包含但不限于运输车辆自身重量、驾驶员姓名及车牌号登记等信息)。标的物装车后,车辆再次到转让方指定地点过磅称重,确定实际运输量。运输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同时须接受转让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挥,确保施工安全,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且应在运输前按规定购买保险。
(四)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运输过程中不得私自增加运输车辆,如需增加应在增加车辆前一天书面告知转让方,待转让方同意后,转、受双方对新增车辆进行车辆信息采集。运输过程中,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随时抽查运输车辆,并对运输车辆信息进行检查,若检查运输车辆与车辆信息不符,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运输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运输,同时对标的物进行运输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向场外运输过程中洒漏在路面上的洒漏物等应及时清理,不得造成不良影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自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因管理不善、丢失等相关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七)本次转让标的运输时间自《转让合同》签订后次日开始计算。各标的运输时间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调整等情况,运输时间以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如装、运设备不能满足要求等)造成未能按约**期完成运输,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本次交易过程中涉及的转、受双方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九)其他事宜详见《转让合同》。
三、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标的物明细
标的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暂估量) | 挂牌单价(元/吨) |
可利用弃渣 | 吨 | 200000 | 24元/吨 |
五、报名方式: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7 月28日下午18:00前缴纳¥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作为竞价保证金,中标的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账号:7557-0120-0000-12163
开户行:******联社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不得参与本次竞价销售活动。
六、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并支付30万预付货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预付货款到账后受让方才能开始提货,预付货款不足时受让方须及时补充货款,否则出让方有权停止发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七、报价方式:
(一)本次竞价销售采用现场竞价方式,报价最高价者中标。
(二)在仅有1家意向受让方报名时视为该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底价出价。
(三)在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时,按挂牌价底价与受让方直接签约。
八、其他相关信息
标的现场查看及咨询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 133****2763
挂网时间:2024年7月23日
竞价时间:2024年7月29日
竞价地点:**市****社区****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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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