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河镇沅城村红色美丽村庄巩固提升建设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7-23
****(采购人名称)的沅河镇沅城村红色美丽村庄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沅河镇沅城村红色美丽村庄巩固提升建设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ZH-****023
4、采购项目预算:864327.28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见磋商文件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沅河镇沅城村红色美丽村庄巩固提升建设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1 | 864327.28 | 864327.28 |
三、****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可采用承诺制,承诺中标后按《**省建设工程****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 号)要求配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07月23日-2024年07月30日17:00止,每天9:00—12:00,14:30—17:00(**时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市鹤**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602);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4、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身份证;
(3****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一);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二);
(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14时00分;
2、磋商时间:2024年08月06日14时00分;
3、磋商地点:**市安****科技园二楼评标室;
注: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
七、公告期限
1、本邀****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2〕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88****3737
地 址:**市沅河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745-****986
地 址:**市鹤**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602
附件一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