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沙240-4HF井组(江沙240-4HF井、江沙240-5HF井)钻采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2747640 | 建设单位法人:郭彤楼 |
李小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成****开发区 |
**市高新区吉泰路68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江沙240-4HF井组(江沙240-4HF井、江沙240-5HF井)钻采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8-陆地天然气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721-B721-陆地天然气开采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辑庆镇**村10组 |
经度:104.615592 纬度: 30.96430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4-01 |
德环审批〔2022〕9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1-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952 |
293.2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274764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久远****公司 |
915********062860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0MA624C91XE | 竣工时间:2023-11-04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052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一座井场,项目共计5口井,并建设采气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座井场,实际建设2口井及其采气工程 |
暂未实施3口井,其余工程建成后,需另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施工期:采用“**+水基钻井液+油基钻井液”泥浆体系;射孔压裂测试完井;运营期:井口节流降压+水套炉加热+分离器分离后外输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采用“**+水基钻井液+油基钻井液”泥浆体系;射孔压裂测试完井;运营期:井口节流降压+水套炉加热+分离器分离后外输 |
实际建设过程**沙240-4HF井、江沙240-5HF井未使用油基泥浆。施工过程中水基钻井液完全满足施工要求,故而未使用油基泥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施工期扬尘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水套炉燃烧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测试放喷废气自由扩散;对产生有机废气的油基泥浆和油基固废采取加盖封闭;设备检修废气通过不低于8m放散管排放;钻前工程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钻井废水及洗井废水采用泥浆不落地装置,钻井废水中满足要求的全部在钻井过程中回用(约90%),剩余部分(约10%)和洗井废水(固液分离的上清液)由密闭罐车运****基地暂存,用于该区块钻井配置压裂液,不外排;压裂废水:若水质能达到回用要求,则用密闭罐车运****基地暂存,用于该区块钻井配置压裂液,不外排;水质不能达到回用要求的部分,用密闭****处理站预处理后回注,不外排;钻井期间生活废水:密****处理厂进行处理;采气废水:气田水进入污水罐,定期由罐车****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行回注;采气期生活废水:通过密****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外排;废水基泥浆及岩屑:钻井固废经泥浆不落地工艺固液分离后由密闭罐****砖厂或水泥厂进行**化利用;废油基泥浆及岩屑:井场内统一收集在废渣收集罐,及时全部交由具有相应危废 处置资质单位妥善处置;钻井期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收集桶内,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收****回收站处理;废油:设****钻井队全部综合利用;凝析油:凝析油经收集后交由川西采输凝析油收集站、新21-1凝析油中转站****处理站中转站处理后外售;钻前工程噪声防治措施:距离衰减,合理布局;钻井工程噪声防治措施:电网供电、隔声屏障、消声器、临时撤离、经济补偿等;放喷噪声防治措施:临时疏散,设置围挡、距离衰减等;采气期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采取合理布局,控制气流速度,减少工艺管线的弯头、三通等管件,选用高效低噪声的水套炉、分离器和调压设备等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扬尘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测试放喷废气自由扩散;未使用油基泥浆,无油基泥浆有机废气产生;设备检修废气通过不低于10m放散管排放;水套炉燃烧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钻前工程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钻井废水及洗井废水采用泥浆不落地装置,钻井废水中满足要求的全部在钻井过程中回用,无法回用部分(江沙240-4HF井转运量约470.78m3,江沙240-5HF井转运量为487.5m3。)由密闭罐车****处理站处理后回注;压裂废水:江沙240-5HF井作业废水6732m3,江沙240-4HF井作业废水4538m3,其中,江沙240-4HF井作业废水均拉运至江沙338HF井等井重复利用;江沙240-5HF井作业废水中,4537m3交由江沙338HF井等井重复利用,剩余2065m3****处理站进行处理;钻井期间生活废水:钻井期间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处理后,现场回用于水基泥浆调配,不外排;采气废水:采气废水储存在气田水储存罐中,气田水定期由罐车转运至******公司进行处置。采气期生活废水:运营期生活废水经环保厕所处理后****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废水基泥浆及岩屑:江沙240-4HF井产生泥饼2143.11吨,其中2004.95t转运至******砖厂,113.24吨转运至******公司,24.92吨转运至德****建材厂。江沙240-5HF井产生泥饼2302.66吨,均转运****砖厂;废油基泥浆及岩屑:未使用油基泥浆钻井,无废弃油基泥浆及岩屑产生;钻井期生活垃圾:与**县****委员会签订了生活垃圾处置协议;废包装材料:厂家回收利用;废油:未产生;凝析油:凝析油经收集后交****处理站中转站处理后外售;各阶段噪声防治措施均与环评阶段一致。 |
钻井期生活污水实际经环保厕所处理后,现场回用于水基泥浆调配,不外排,处置措施合理有效。钻井废水不可回用部分实际由密闭罐车****处理站处理后回注,钻井废水得到合理处置,处置单位环保手续齐全,去向明确。气田水实际定期由罐车转运至******公司进行处置达《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C级标****处理厂,处置单位资质和环保手续齐全,废水去向明确,采气工程废水得到了有效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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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沉淀池、环保厕所、排水沟、各类废水收集罐 | 无 | 施工期间设置了沉淀池、环保厕所、排水沟以及各类废水收集罐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施工期扬尘采用洒水降尘;测试放喷废气自由扩散;设备检修废气通过不低于8m放散管排放;水套炉燃烧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 |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 施工期扬尘采用洒水降尘;测试放喷废气自由扩散;设备检修废气通过不低于10m放散管排放;水套炉燃烧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 | 非甲烷总烃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合理布局,供电力的发电机设置发电机房,并安装吸声材料;泥浆泵设置泵房;为钻机提供动力的柴油机安装消声装置和设置减震基础;放喷池三面建围墙 | 厂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声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 | 合理布局,供电力的发电机设置发电机房,并安装吸声材料;泥浆泵设置泵房;为钻机提供动力的柴油机安装消声装置和设置减震基础;放喷池三面建围墙 | 厂界四周噪声监测、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钻井全过程采用导管保护+水泥固井工艺,避免井简内污染物进入地下水;井场内采取分区防渗。 | 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钻井全过程采用导管保护+水泥固井工艺,避免井简内污染物进入地下水;井场内采取分区防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水基钻井固废收集后采用密闭罐车转****砖厂或水泥厂)进行**化利用;废油基钻井泥浆经泥浆不落地装置固液分离后,废液集中收集用于配置新的油基钻井泥浆,油基钻井废渣收集后转运至省内有危废资质处理单位处置,废油设置废油罐集中收集后综合回收利用。 | 项目钻前及采气站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少量建筑垃圾,已用于项目进场道路基础垫层,全部**化利用。钻前工程基础开挖的土石方,转运至表土堆放场临时堆放,已用于生态恢复,得到合理利用。钻井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钻井过程产生的钻屑、废泥浆、生活垃圾和包装材料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环保台账,江沙240-4HF井产生泥饼2143.11吨,其中2004.95t转运至******砖厂,113.24吨转运至******公司,24.92吨转运至德****建材厂。江沙240-5HF井产生泥饼2302.66吨,均转运****砖厂。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池,已委托村民拉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青苗赔偿、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 | 已采取青苗赔偿。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 |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周边农户宣传;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事故演练;环境风险管理;设置风向标、警示标识等 | 施工单位编制了《江沙240-4HF井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向**县辑庆镇****办公室进行了备案。运营期制定了《****采气三厂突发环境应急事件预案》,****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510600-2022-029-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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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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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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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青苗补偿,临时占地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采取经济补偿措施,通过现场调查,钻井工程设备已完全拆除,表土堆场及钻井期间生活区已复垦,其余硬化地面暂未拆除复耕,留做后续钻井工程使用,临时用地协议到期前完成现场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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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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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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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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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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