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设计研究院****公司(联合体) | 913********307681U、913********034087A | **市九天北路3号、**市**区科创大道9号A6栋5层 | ****9010元/83.53 | ****9010元 |
工程类 |
名称:2024年度**盐****自然保护区互花米草治理任务(二) 服务范围:2024年度**盐****自然保护区互花米草治理任务(二)的测绘、勘察、设计和实施。 工期:60日历天 合格标准:分区一:在互花米草种子成熟之前刈割,留杆高度不高于40cm,每年刈割一次,连续实施3年。每年刈割前提前向采购人发出开工申请,经批准后开始刈割,刈割结束后报采购人进行验收。 分区二:以下各方面均达标,则当年该斑块验收结果评为合格。(a)除治后当年无互花米草残留,实地踏勘均未发现任何互花米草残留;(b)除治面积大于等于任务要求;(c)当年复发区样方内植株平均密度小于3株/平方米;(d)当年复发率小于10%;(e)除治方法与实施方案一致,或不一致但未改变除治方法的物理类型,除治方法适宜,达到除治要求或者得到验收单位组织的专家组认可。 确保三年内每年除治率大于90%(每平方米互花米草少于3株,无成片种群,无种子形成,除治面积大于90%),工程必须通过建设单位组织(聘请第三方专家)的验收及省级验收。 项目负责人:蒋志强 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苏132********04259 |
陈丽、夏军、陈建新、张卫玲、王龙军、成海、李春荣
按照招标文件及代理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新洋港望鹤路8号
联系人:安先生
联系电话:0515-****7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希望大道中路22号海韵大厦2幢717室(1B))
联系人:倪工
联系电话:0515-****1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工
电话:0515-****1106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2024年度**盐****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互花米草治理任务(二)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072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