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10万吨啤酒项目(二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784MA3U5UY05D | 建设单位法人:冯传宝 |
周宪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山****经济开发区绿洲路1号(**路西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0万吨啤酒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5-酒的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513-C1513-啤酒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经济开发区绿洲路1号(**路西侧) |
经度:119.2052 纬度: 36.541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1-29 |
潍环安字〔202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84MA3U5UY05D001V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00 |
5 | 运营单位名称:**** |
****0784MA3U5UY05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784MA3U5UY05D | 验收监测单位:山****公司 |
****0700MA3MRMF480 | 竣工时间:2024-04-2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1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619uxsYb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0万吨啤酒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万吨啤酒 |
一期工程年产4.7万吨啤酒,二期工程年产5.3万吨啤酒,合计年产10万吨啤酒,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啤酒生产的主要原料为麦芽,生产工艺主要涉及筛分、粉碎、糊化、糖化、发酵、灌装等工序,本项目麦芽原料为外购,厂内不涉及浸麦、发芽、干燥、除根等麦芽生产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啤酒生产的主要原料为麦芽,生产工艺主要涉及筛分、粉碎、糊化、糖化、发酵、灌装等工序,本项目麦芽原料为外购,厂内不涉及浸麦、发芽、干燥、除根等麦芽生产工序。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3#锅炉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后废气分别由15米排气筒P1~P3排放;4#锅炉沼气脱硫后经低氮燃烧后废气由15米排气筒P4排放;麦芽及大米投料、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P5排放;通过麦芽及大米投料过程加水且增强设备密闭、麦糟储罐加盖密闭且日产日清、污水处理站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使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清洗废水、啤酒酿造煮沸过程二次冷凝废水、洗气废水以及杀菌废水和制水设备产生的浓水、地面冲洗废水、锅炉排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汶河;噪声采取合理措施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麦糟、废酵母和废酒花及热凝固物收集后作为饲料原料外售饲料厂;下脚料、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废品站;啤酒过滤产生的废硅藻土、制水设备产生的废RO膜、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沼气脱硫产生的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 | 实际建设情况:1#~3#锅炉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后废气由15米排气筒P1排放、4#~5#锅炉沼气脱硫后经低氮燃烧后废气由15米排气筒P1排放;麦芽及大米投料、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5.8米排气筒 P2排放;通过麦芽及大米投料过程加水且增强设备密闭、麦糟储罐加盖密闭且日产日清、污水处理站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使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项目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啤酒酿造煮沸过程二次冷凝废水、洗气废水以及杀菌废水和制水设备产生的浓水、地面冲洗废水、锅炉排水、酵母残渣、废酒花及热凝固物****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汶河;噪声采取合理措施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麦糟收集后作为饲料原料外售饲料厂;废酵母部分外售饲料厂、部分****处理站;废酒花及热凝****处理站;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啤酒过滤产生的****肥厂;制水设备产生的废RO膜、废石英砂、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CO2回收产生的废分子筛、沼气脱硫产生的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污水在线及产品检测废液及废试剂瓶、设备维修废矿物油及废油桶作为危废交由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
1、环评阶段设计每台锅炉配1根15排气筒,实际建设过程中因场地限制无法安装,故将5台锅炉的燃烧烟气汇入1根15米排气筒排放,因5台锅炉均为燃气锅炉,不需要根据锅炉吨位设置排气筒高度,因此高度未变,依旧为15米;根据环评函〔2020〕688号),该变动未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排放量,且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2、环评阶段设计麦芽投料和筛分、大米投料和筛分工序分别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过程中因场地有限无法设置2台布袋除尘器且更换更大风量的风机、能确保废气有效收集,根据实际测量,排气筒高度为15.8米;根据环评函〔2020〕688号),该变动未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排放量,且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3、酵母残渣、废酒花及****处理站,不属于重大变动。 4、新增识别制水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石英砂,更换后由厂家回收;一期及二期工程均未购置制罐设备,不产生下脚料;污泥及废硅藻土由环卫部门****肥厂;该变动未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排放量,不会导致环境不利影响增加,且企业已针对该项变动编制固废专章并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5、新增识别污水在线及产品检测废液、废矿物油及废油桶作为危废交由资质单位妥善处置,该变动未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排放量,不会导致环境不利影响增加,且企业已针对该项变动编制固废专章并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辅助工程:锅炉房面积126m2,设置4t/h的天然气蒸汽锅炉2台、6t/h的天然气蒸汽锅炉1台以及1t/h 的沼气蒸汽锅炉1台。 2、废水处理工艺:UASB厌氧+好氧。 3、新上设备共246台/套。 4、糖化发酵车间:设置大米和麦芽粉碎机、糊化和糖化锅各1套,发酵罐55个(总容积8650m3)、清酒罐13个(总容积475m3)。 5、灌装车间1:设置瓶啤灌装线2条、罐啤灌装线1条、桶啤灌装机4台;灌装车间2:为制罐车间,设置焊罐机、封底机等制罐设备若干。 6、啤酒生产原辅材料种类:麦芽、大米、糖浆、酒花、干酵母、硅藻土、啤酒桶(部分自产)、易拉罐、啤酒瓶(带盖)、商标、纸箱、CO2。 7、总用水量389966m3,总排水量204488m3/a。 | 实际建设情况:1、将一期验收的1台1t/h 的沼气锅炉拆除后更换为2台0.3t/h的沼气锅炉,其他未变化。 2、废水处理工艺:UASB厌氧 3、两期工程新上设备合计307台/套。 4、两期工程设置大米和麦芽粉碎机、糊化和糖化锅各1套,发酵罐55个(总容积8650m3)及清酒罐18个(总容积725m3、仅有525m3为本项目使用)。 5、两期工程共设置罐啤灌装线2条、桶啤灌装线4条、瓶啤灌装线2条.;灌装车间2:一期工程验收的桶啤灌装线改造为果酒灌装线,瓶啤灌装线整体搬迁至灌装车间1。 6、啤酒生产原辅材料种类:麦芽、大米、糖浆、酒花、湿酵母(酵母液)、硅藻土、啤酒桶(部分自产)、易拉罐、啤酒瓶(带盖)、商标、纸箱、CO2。 7、两期工程总用水量479707.8m3,总排水量28259.5m3/a。 |
1、锅炉房面积增加,对生产、处置和储存能力无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在一期工程验收后正式运行的一年多时间内,公司发现因沼气产量问题,1t/h 的沼气锅炉需要经常停用,不方便生产,因此将1台1t/h 的沼气锅炉拆除后更换为2台0.3t/h的沼气锅炉,更换后厂区共有锅炉5台,合计容量14.6t/h,共用一根排气筒,为一般排放口;1t/h以下的锅炉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本项目**2台0.3t/h的沼气锅炉,总容量为0.6t/h,因此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公司污水站厌氧罐自产、沼气锅炉的更换不会影响沼气的产生及燃烧量,因此,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排放量不发生变化,锅炉吨位减少对环境无新增不利影响,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2、根据《啤 酒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GB19821-2005)修改单4.2****环境局**分局的复函,我公司与******公司签订了废水排放协议,仅设置厌氧工序即可满足排放协议要求限值,根据计算,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排放量要求。 3、增加的设备主要为输送机、副主管、空压机、过滤机以及灌装线上的洗瓶、杀菌设备等,非瓶颈设备(糊化锅、糖化锅、发酵罐)。 4、清酒罐数量增加5个,其中4个50m3的用于厂区内果酒勾兑生产线,用于本项目使用的清酒罐总容积为525m3,容积增大10.5%且不会导致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5、两期工程设置瓶啤灌装线2条、罐啤灌装线2条、桶啤灌装线4条,合计8条线,比环评增加1条线为4#灌装线,增加原因为:随着社会发展、市场对于纤细易拉罐的需求增加,我公司无纤细易拉罐的灌装线,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竞争力,新上了一条能够灌装纤细易拉罐的灌装线,该灌装线同时还能灌装普通易拉罐(此台灌装机与3#灌装线互为备用);因厂内产能瓶颈设备为糖化锅、糊化锅、发酵罐等,灌装线的增加仅增加了产品规格、不会影响整体产能,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6、为方便生产不再使用干酵母,全部改为湿酵母(含水86%);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调整了原料比例,将大米的用量降低增加了糖浆的用量,同时增加了CO2的用量;以项变动不影响产能、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排放量,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7、企业经运行一段时间发现用水量及排水量增加,根据计算,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排污许可总量指标要求,不属于重大变动;排水系数为3.93m3 /kL,****酒行业清洁生产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9.4266 | 20.4288 | 0 | 0 | 0 | 29.855 | 20.429 | |
10.723 | 246.78 | 0 | 0 | 0 | 257.503 | 246.78 | |
0.465 | 11.542 | 0 | 0 | 0 | 12.007 | 11.542 | |
0.37 | 4.317 | 0 | 0 | 0 | 4.687 | 4.317 | |
1.388 | 15.771 | 0 | 0 | 0 | 17.159 | 15.77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48 | 0 | 0 | 0 | 0.148 | 0.148 | / |
0 | 1.424 | 0 | 0 | 0 | 1.424 | 1.424 | / |
0 | 0.249 | 0 | 0 | 0 | 0.249 | 0.24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污水总排口 | 企业与******公司约定的排放浓度限值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清洗废水、啤酒酿造煮沸过程二次冷凝废水以及杀菌废水和制水设备产生的浓水、地面冲洗废水、锅炉排水、洗气废水、酵母残渣、废酒花及热凝固物****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汶河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废水中各污染因子pH两日范围为7.6~7.8;化学需氧量两日最大值为:1310mg/L;氨氮两日最大值为:64.3mg/L;总磷两日最大值为:22.7mg/L;总氮两日最大值为:90.4mg/L;悬浮物两日最大值为:10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两日最大值为:286mg/L;色度两日最大值为:30度;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符合企业与******公司约定的排放浓度限值及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锅炉排气筒P1 | **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4—2018) | 1#~3#锅炉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后废气由15米排气筒P1排放、4#锅炉沼气脱硫后经低氮燃烧后废气由15米排气筒P1排放 | 项目锅炉废气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折算浓度值为3.2mg/m3、最大速率值为1.2×10-2kg/h,SO2未检出,NOx最大折算浓度值为48mg/m3、最大速率值为0.19kg/h,林格曼黑度小于1级,排放浓度符合**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同时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潍环委办发〔2020〕20 号)要求 | |
2 | 粉尘废气排气筒P2 | **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麦芽及大米投料、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5米排气筒 P2排放 | 项目粉尘废气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8.0mg/m3,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速率为4.5×1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 |
3 | 厂界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一2019) | 通过麦芽及大米投料过程加水且增强设备密闭、麦糟储罐加盖密闭且日产日清、污水处理站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使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31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氨最大浓度值为0.18mg/m3、硫化氢最大浓度值为0.006mg/m3,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2(无量纲),符合**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一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1)从治理噪声源入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订货时要求厂家制造的设备噪声值不超过设计标准值,并在一些必要的设备上加装减振、消音装置,对各种泵设置减振支座等。 (2)工艺设计时考虑采取集中布置的方法,在设备、管道设计中,应注意防振、防冲击,以减轻振动噪声,并应注意改善气体输送时流场状况,以减少空气动力噪声。 (3)在厂房建筑设计中,应尽量使主要工作和休息场所远离强声源,对工作人员进行噪声防护隔离。在建筑上做隔声、吸音处理,保证厂房的隔声量。 (4)对于产生噪声的设备,又可分为空运转时的噪声与工作时的噪声,应减少或避免设备的空运转时间,降低噪声影响。 (5)厂区总图布置中的防噪措施,厂区合理布局,噪声源尽量远离办公区。对噪声大的建筑物独立布置,与其他建筑物间距适当加大,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51~ 55dB(A)、夜间噪声监测值43~ 46dB(A),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对车间地面、废水收集管道、厂区路面、雨水收集管道等有可能引起废水下渗的环节进行防渗处理,不得对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 | 已落实车间地面、废水收集管道、厂区路面、雨水收集管道等环节及场地的防渗措施,不会对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落实施工期间产生固废的各项处置措施。项目建成运营后,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麦糟、废酒花及热凝固物、废酵母、废硅藻土、下脚料、废包装物、废分子筛、污泥、废RO膜、废脱硫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麦糟、废酒花及热凝固物、废酵母收集后作为饲料原料外售饲料厂;下脚料、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废品站;啤酒过滤产生的废硅藻土、制水设备产生的废RO膜、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CO2回收产生的废分子筛、沼气脱硫产生的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项目产生固废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并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麦糟收集后作为饲料原料外售饲料厂;废酵母部分外售饲料厂、部分****处理站;废酒花及热凝****处理站;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废品站;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啤酒过滤产生的****肥厂;制水设备产生的废RO膜、废石英砂、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CO2回收产生的废分子筛、沼气脱硫产生的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污水在线及产品检测废液及废试剂瓶、设备维修废矿物油及废油桶作为危废交由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厂区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的转移执行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并建立相应台账;已建立台账明细记录,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防止发生事故和污染危害。设置相应规模的事故蓄水池,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之间应安装切断设施。 | 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详尽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防止发生事故和污染危害。已设置满足防控要求的事故应急水池,雨水排放口安装切换装置。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如有扰民、信访事件发生,立即停业整顿,直至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生产,如有扰民、信访事件发生,立即停业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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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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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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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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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加强清洁生产管理,减少**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强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履行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等责任。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进行清洁生产管理,选用技术先进、能耗低、性能高的设备,减少**浪费和环境污染;保障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各项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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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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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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