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市**区狸桥镇九**路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 |
项目名称 | 宣狸一级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23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牵头人)、****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员) |
地址:******广场22#8楼、**市昭亭南路建设科技大厦8楼 | |
投标报价:****7220.00元 | |
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 | |
综合得分:98.26分 | |
项目负责人:王米雪(施工)、杨斯森(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城市园林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134********01342、ZG(2020)****0631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1、S206省道景观提升工程(百寿路至管家渡桥段);2、S206美丽公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设计:**市梅溪路(水**大道-薰化路)、鳌峰路(宛溪南路-陵阳路)道路绿化提升景观设计 | |
企业奖项:1、**市瞿山路工程获得2022-2023年度第二批**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三等奖;2、****小学(暂定名)**工程项目-1#教学楼、2#教学楼获得云岭杯;3、****科技城项****服务中心)获得**杯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设计研究院****公司(成员) |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以南学府雅苑10幢103铺、**省**市淮河大道北段185号 | |
投标报价:****5571.00元 | |
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 | |
综合得分:92.95分 | |
项目负责人:黄群(施工);吴韩(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城市园林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234****04478、(17)****3142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狮子山高新区栖凤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 |
企业奖项:1、**市瞿山路、广教寺路道路工程获得云岭杯;2、**“一地六县”城镇化补短板项目-宁芜路(滨河路-郎源路)改造工程获得云岭杯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公司(牵头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员) |
地址:**省****办事处****社区上庄组、**省**市**区**街道**大道513号 | |
投标报价:****0264.00元 | |
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 | |
综合得分:89.52分 | |
项目负责人:黄琴琴(施工);张琳(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城市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234****08881、(14)****727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公司2#厂房获得云岭杯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司因投标文件未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6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52****996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左工,联系电话:135****0473。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区****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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