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县原******公司石灰石矿(化建矿)生态修复项目 |
采购人 | **** |
代理机构 |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服务地点 | **县区域 |
项目预算 | 12万元 |
采购需求 | **县原******公司石灰石矿(化建矿)生态修复项目临时占用湿地生态影响评价报告、林地可行性报告,采伐设计书编制和采伐证办理。 |
服务期 | 3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取得临时使用湿地、林地批复,采伐设计书编制和采伐证办理后,30个日历天一次性付清 |
供应商 资格要求 | 1.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提供1个类似使用林地申报报告编制业绩及1个类似生态影响评价业绩。 4.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组成员需林业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不少于2人; |
报名方式 | 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25日15时00分(**时间) 地点:****(**县得胜河公寓门面107) 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组成员职称证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至代理机构处报名。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时间:2024年7月25日15时30分(**时间) 2.地点:**县望梅路龙亢大厦四楼会议室 3.参与采购的供应商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报价响应文件到达开标地点。 4.报价响应文件两份,须每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并不退还。 5.报价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组成员职称证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法人前来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件,上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
评审办法 | 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成交人由在成功报名的供应商中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 确定成交人的方法如下: 1.只接受已在代理机构成功报名并按时到达开标现场并提供相关资料的采购供应商; 2.在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见证下,代理机构将所有参与项目的供应商现场拆封报价响应文件并记录; 3.报价不超过12万元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4.定标原则: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此报价为成交价(如出现同等价格,则由抽签产生成交候选人); 5.截止时间前报名单位达到三家,即可开标。 6.成交候选人确认后,****政府政务公开网发布该项目成交公告。 |
代理服务费 | 结束后确认成交人,成交人按**县含财采购字〔2018〕184号文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人不能按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视为放弃成交结果。 |
特别提示1 |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入黑名单: 1.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期等合同条款的; 3.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
特别提示2 | 1.报名的供应商,可以放弃参与本次采购项目,必须在开标时间截止前1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并提交放弃函。否则视同已报名的供应商接受本次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 2.供应商报名后,未参加开标且未提交放弃函,采购人有权决定在日后采购活动中不考虑相关单位。 3.供应商应按照职业规范进行有关本项目的调查活动,若违反职业规范我单位有权决定在日后采购活动中和采购时不考虑相关单位。 4.供应商报名时需填写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参加开标须携带授权委托书。 5.中标单位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6.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充分考虑项目履约期间的市场、政策等因素影响,将所有风险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为此次项目支付任何费用。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成交价调整。 |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县望梅路龙亢大厦四楼 邮 编:238100 联 系 人: 王明敏 电 话:0555-****257 代理机构:**** 地 址:**县得胜河公寓门面107 邮 编:238100 联 系 人:肖安华 电 话:183****6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