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林场2023年市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杉****基地建设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农林牧渔服务/林业服务/其他林业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3日 16:26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地址:****广场5011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0.4825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9-****11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林场路1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先生 0559-****1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场501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女士 0559-****118 |
项目概况
****林场2023年市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杉****基地建设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广场50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 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林场2023年市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杉****基地建设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482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482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森林经营杉****基地进行建设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从中标方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含不具有****公司、不含具备****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④****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总局网站、****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小组。(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址:****广场5011室)
方式:受邀单位,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地址:****广场5011室)报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同时领取询价文件。(备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地址:****广场50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地址:****广场50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谈判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纸质标书
(2)本项目谈判流程如下:
①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谈判;
②本项目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邮箱通知提醒项,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提交最后承诺报价(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最后承诺报价则视同第一次报价)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林业局(联系电话:0559-****331)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林场路12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 0559-****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5011室
联系方式:王女士 0559-****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055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