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厂区道路整体沥青改造项目
1.2采购项目概况: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改善厂区道路破碎、承载力不足的现状,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提升厂区整体外在形象,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进而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1.3建设地点:****厂区内
1.4采购范围:本项目是****在原有厂区沥青道路基础上进行翻新及**部分沥青道路、车辆外检区域地面处理、北面黄土地面铺设碎石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5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3日)。
1.6质量目标:合格
1.7安全目标:合格
1.8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资质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有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报价时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2.3财务要求:/。
2.4业绩要求:供应商人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300万元人民币(含税)及以上,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2.5信誉要求: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评审小组将在评审现场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如出现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小组现场核实情况不一致,****小组现场核查结果为准进行评审。)
(1)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https://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cn)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6****集团有限公司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7)被国****管理委员公布在《假冒中央企业名单》的。
2.6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价时提供建造师注册证、B证的扫描件和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2.7其他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投标时提供职称证的扫描件。
(2)其他管理人员:拟派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投标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及C证的扫描件。
(3)提供以上人员(含项目经理)劳动合同扫描件及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社保局开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或社保缴纳网上查询截图。
(4)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供应商应当在《**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投标时需提供证明材料为企业及人员查询截图。
(5)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采购文件的获取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且为首次参加**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可在**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相关操作指南。若供应商未及时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办理注册并取得CA证书的供应商可忽略本步骤。(非招标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操作手册https://www.****.com/portal/central/notice_info/detail?id=F144A755F9EF4095B104CD****7476DF)
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详见平台操作指南,可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操作指南”中查看。(https://www.****.com/portal/central/notice_info/detail?id=****386BD34E0753E063790B810A2010)
已办理企业CA的供应商,如CA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关注CA的有效期,以维持其有效可使用。因CA注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3.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23日22时00分至2024年7月28日23时59分(**时间,节假日不休)。
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om)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参与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下载。
3.3平台信息技术服务费收费:供应商使用**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向电子交易平台支付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按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统一标准收取(平台服务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和标准详见https://www.****.com/portal/central/notice_info/detail?id=3435A9CA2F934D869D05B34E140E216B)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09时30分(**时间),逾期将无法递交。
4.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按要求缴纳平台信息技术服务费,方可填写报价信息、上传响应文件并成功提交。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将无法再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缴纳相关费用、填写和提交报价信息和响应文件。
4.3其他:如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其他文件或资料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前递交至**省**市**区公园路63号****4楼第五会议室。
5.信息发布的媒介5.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和**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5.2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om)发布的采购文件、澄清、修改、补遗、中选结果通知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6.其他6.1供应商在使用**电子采购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供应商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使用投标客户端加密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与**电子采购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
(1)点击**电子采购平台网页中右上角“在线客服”图标进行在线咨询;
(2)拨打客服电话:400-****-6769。
6.2供应商在项目过程中如遇到项目业务相关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
6.3项目如因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项目的过程公正、公**信息安全时,在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可采取延时、停止、重新采购等措施:
(1)不可抗力:平台所在地出现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和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情形;
(2)技术故障:平台所在地的通信系统中的网络、硬件设备、应用软件无法正常运行;系统在运行、主备系统切换、软硬件系统及相关程序升级、上线时出现意外;系统被非法侵入或遭受其他人为破坏等情形;
(3)其他情形:有其他无法保证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
6.4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开启室”选择所投包件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操作情况。
7.联系方式采 购 人:****
联 系 人:李祥军
电 话:138****0592
邮 箱:lixj1@dfsv.****.cn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彦骙
电 话:159****5933
邮 箱:****@dfmbidding.com
8.异议受理8.1异议受理时间: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采购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提交书面异议函。
(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前提交书面异议函。
(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提交书面异议函。
注: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供应商以外的,与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活动有直接或者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8.2异议提交方式:
(1)若异议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提交异议函。
(2)若异议人为自然人,可按如下信息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
联 系 人:王彦骙
电 话:159****5933
电子邮件:****@dfmbidding.com
8.3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8.4就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公示投诉的,应当先提出异议。
9.监督机构监督部门:东****公司
联 系 人:鲁新
电 话:0719-****234
邮 箱:ts-luxin@dfsv.****.cn
10.重要提示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重要提示。
为更好的服务贵单位****集团有****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招标活动(包括并不限于招标、询比、竞卖等),基于“双方约定、提前告知”原则,现以询比采购项目为例,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0.1关于关联单位参与同一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请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形式评审标准/关联关系认定”“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正文/关联关系”相关内容。
评审中,若发现不同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并经核实被认定为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置。可能导致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文件被否决、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黑名单。对于已经中选的供应商,其中选资格也将被取消。
10.2 坚决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采购人依法依规采取技术措施,对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
在评审过程中,将借助电子交易平台的技术手段,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初步评审”相关规定,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电子信息比对分析、内容查重分析等,并****小组。经核实,若发现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存在电子信息一致或内容雷同的情况,评审小组将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否决相关响应文件;属于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公司黑名单。
10.3重要提示
供应商应避免使用非唯一硬盘系列号的电脑、公共场所电脑或者公共网络下载或者上传文件;出现电子交易异常信息的,将被否决;查实串通投标的,将被依法依规处罚。
参与人应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姓名应填写全称,不得填写某先生、某女士或者拼音;身份证号应真实有效,避免错漏,否则将有被判定为“提供虚假信息”的风险。
参与相关采购招标活动,即表示贵单位接受采购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任何违反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都将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敬请知悉并严格遵守。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