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红锦路367号
项目名称:****中心行政楼四台自动扶梯购置安装
项目编号:****
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如下:
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1、含增值税投标总报价:¥****670.00元。
2、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3、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4、工期承诺:总期限110日历天,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80日历天内完成旧扶梯拆除、新扶梯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30日历天。(有阶段性施工的可能,以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入场开工之日起计算,开工后,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
5、质保期承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质保3年。
第二推荐中标候选人为:******公司
1、含增值税投标总报价:¥****000.02元。
2、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3、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扶梯设备:13%;扶梯安装及其它:3%。
4、工期承诺:总期限120日历天,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旧扶梯拆除、新扶梯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30日历天。(有阶段性施工的可能,以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入场开工之日起计算,开工后,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
5、质保期承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质保2年。
第三推荐中标候选人为:****公司
1、含增值税投标总报价:¥****000.04元。
2、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3、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设备价税率13%;安装工程费税率3%。
4、工期承诺:总期限120日历天,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旧扶梯拆除、新扶梯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30日历天。(有阶段性施工的可能,以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入场开工之日起计算,开工后,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
5、质保期承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质保2年。
公示期: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6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26日17:00前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原件****集团****公司****公司。在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确定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
联系人:唐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接受单位):****集团****公司
地址:**市**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1003
执行机构:****集团****公司****公司
联络地址:**省**市滇缅大道**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08****公司)
项目联系人:谢工、惠工、李工
日期: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