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基本情况
****2021-08地块位于**市梧桐街道百福线西侧、乌镇大道东侧。地块四至范围:地块**百福小区,南至百福新村,西至乌镇大道,北至百福村村道路,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20°34′28.02″,N30°35′24.14″。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地块规划文件,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村庄建设用地(农户建房),地块占地面积3482.79平方米。目前,地块内为农用地。
调查缘由:根据《**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可知,本地块属于甲类地块。根据《**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附录1甲类、乙类地块污染调查启动条件对照表,本地块变更前用地类型属于农用地,变更后用地类型属性居住用地(R),因此,本地块须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分析:地块历史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收集的资料总体上相互印证、相互补充,能够为了解项目地块污染状况提供有效信息。历史用途变迁和现场用途信息从历史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方面达到了较为高度的一致性,历史资料补充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中带来的信息缺失,使地块历史脉络更加清晰;人员访谈中多个信息来源显示的结论比较一致,从而较好的对历史活动情况进行了说明;整体来看,项目地块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相互验证,结论一致。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结:根据前期资料收集调查、现场人员访谈及实地踏勘,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地块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宅基地等,本地块基本无影响。经分析,地块内无外来污染物影响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因此,本地块按照导则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程序可在第一阶段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综上所述,****2021-08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要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基地(0703)开发利用。
建议:
(1)后续加强环境监管及保护,防止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2)本报告仅针对调查期间调查范围内第一阶段土壤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分析,不能体现本次调查结束后该地块上发生的行为所导致任何现场状况及场地环境状况的改变。
不确定分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25.1-2019)调查过程中的不确定分析内容包括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遇到的限制条件和欠缺的信息,及对调查工作和结果的影响。本调查基于目前国家相关标准及技术导则展开,是基于现有的资料、现场踏勘情况、人员访谈成立的,由于法律、标准规范、环境等在不断的变化中,如果后续地块环境状况发生变化,当前调查满足不了要求,可以重新开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