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红石砬子抗日根据地东北抗联文化保护与展示设施建设项目
(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红石砬子抗日根据地东北抗联文化保护与展示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改革局关于红石砬子抗日根据地东北抗联文化保护与展示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批复》(磐发改审批字〔2024〕10号、《****改革局关于红石砬子抗日根据地东北抗联文化保护与展示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磐发改审批字〔2024〕4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1-220284-04-01-508051,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资金,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资金80%,地方配套资金2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红石砬子抗日根据地东北抗联文化保护与展示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2项目概况:一期:****保护中心5000平方米、文物管理用房1000平方米、考古工作站与革命文物考古标本库房6000平方米、附属设施用房275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200平方米、锅炉房250平方米、二期:****中心30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200平方米、砂石路3.673公里2.3、木栈道13.42公里、大门、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市红石砬子抗日根据地东北抗联文化保护与展示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施工进行监理服务;
2.4建设地点:**市**山镇红石村鹿场屯、大**村大**屯、**村碱水屯;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拟派出的其他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以上人员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省监理证及相关对应专业的职称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人员须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进行备案)。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21-2023)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5信誉要求:①****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需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备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4日上午8:30至2024年08月14日17:00前,到**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未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n/ggzy/jlsggzy/)首页。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www.****.cn/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08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可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并同步推送至《**市公共**交易平台》。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市区
联系人:闫玉国
电话:139****337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创业街清善养老院东侧二楼
联系人:翟纪平
电 话:0432-****6088
****管理部门:****建设局****办公室
地 址:****开发区****建设局****办公室
联系人:刘嘉琦
联系电话:0432-****6030
八、**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5615
邮箱:****@163.com
地址:****建设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6030
邮箱:****@126.com
地址:****开发区****建设局****办公室
邮编:13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