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秘书处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工委秘字〔2021〕1****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全区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桂残联办字〔2024〕29号)精神以及2024****残联、****残联会议的统一部署要求,为确保按时高效完成2024年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任务,经研究决定,****残联按照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区2024年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项目。
二、项目内容
状况调查旨在全面调查了解全区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特别是需求信息,为促进服务精准化、便利化提供数据支持。
(一)调查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的**市**区户籍残疾人。
(二)服务内容。调查持证残疾人当年截止9月30日时的状况:基本信息、住房、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与康复、无障碍、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基本状况和服务需求,以及****社区)的残疾人服务和残疾人工作情况。
(三)服务形式。以入户信息采集为主(信息采集入户率达到100%),电话调查、窗口服务、**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归集等方式为辅。数据采集手段全部采用移动终端采集。
(四)调查时点。调查持证残疾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信息。
三、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约14万元。(实际以截止9月30日系统调查底册人数,每人8元结算。)
四、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9月30日前。
五、项目要求
由项目承接机构的专业人员按照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完成**区户籍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将调查信息数据通过移动终端录入采集系统并经验收合格。
六、第三方机构应具备资质条件
(一)服务机构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二)服务机构应依法在工商、民政部门登记或由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
(三)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应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遵守业务主管单位的规章、规范以及服务购买方的合法要求。
(四)服务机构应有服务残疾人群体、残疾人工作调查等相关经验,符合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等有关要求。
(五)服务机构派出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热爱残疾人事业,志愿为残疾人服务。
七、报名所需材料
请有意向的机构于2024年7月29日18时00分前向采购方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二)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机构简介;
(四)项目服务方案;
(五)“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六)近三年来参与实施残疾人信息采集的佐证材料。
八、其它说明
(一)本项目只接受不高于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如项目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则该单位项目申报视为无效。
(二)所提交的报告材料,由采购方评审选出1家服务机构。
九、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9日止,逾期不受理。
(二)提交报名资料或邮寄地址:**市**区庆远镇西屏**侧****。
联系人:韦闪金 联系电话:18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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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