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陵水**办公大楼电梯展示厅大屏**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陵水**办公大楼电梯展示厅大屏**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比选人为****,比选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关于2024年陵水**办公大楼电梯展示厅大屏**工程设计服务的采购。
1.2项目地点:**省**县椰林镇建设路351号办公大楼。
1.3采购内容:本次为2024****公司办公大楼电梯设计和展示厅改造工程设计服务的采购,涉及通信大楼电梯、展示厅所有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4采购金额:采购预算金额为44251.93元,其中价款41747.10元,税款2504.83元,资金来源为资本性支出。
1.5设计周期:设计工期为30个日历天,参选人自收到项目设计委托后7个日历天内开始勘察工作,并完成初步设计方案提交至比选人,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提交。
1.6比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选取1名中选人。
1.7合同签订方式:按中选人的中选价格签订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以招标单位审计部门的审计批复意见为准。
1.8质量要求:依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等国家、行业标准。
1.8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参选人统一按折扣系数报价,参选人最高参选折扣系数为100%,参选人的参选折扣系数不得高于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
1.10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参****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财务要求: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须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提供相应税务证明及承诺函。
2.3信誉要求:参选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选人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今已满3年(含)的除外。要求参选人提供承诺函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服务查询页面截屏。
2.4资质要求:参选人****建设厅颁发的资质证书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
(3)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
以上证书须能体现有效期,否则须提供证书有效期的证明(网站截图或证书年审材料等)。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1)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2)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6)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按第(6)、(7)条要求提供中国判文书网的截图、按第(8)条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的截图、按第(14)条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2.7控股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满足要求并在参选文件中填写完整的《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4日10时00分至2024年07月26日17时30分(**时间)。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比选文件费用。在比选文件获取期限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获取比选文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7929 /010-****7880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省**市滨**路52号
邮 编:570105
联 系 人:麦经理
电 话:0898-****8195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510055
项目负责人:师超(招标师)
项目联系人:刘亮,178****7880;
邮件:****@139.com
网址:https://zb.****.cn/
开户银行:****花园支行
账 号:311********50038893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2024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