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地(原紫光机器人地块)厂房工程(****经济开发区燕窝板块内,项目业主为****。项目业主根据**县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申请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前总用地面积604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150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45150平方米,容积率0.75;调整后,总用地面积59989.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2611.40 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76094.77 平方米,其中拟**建筑面积 40732.59 平方米,容积率 1.27(详见附图)。根据有关规定,现履行批前公示程序:
一、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31日)
二、公示方式
1.公示地点:**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地(原紫光机器人地块)厂房工程(一期)项目现场;****规划局4楼公告栏。
2.公示网站:①****政府/新闻中心/通知公告(https://www.****.cn/xwzx/gsgg/****129.html);②****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乡**台链接/区县部门/****规划局(https://www.****.cn/zwgk/public/****428/****4402.html)。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反馈至****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股,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
在此公示期内,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示期内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书面反馈地址:**省****服务中心2楼210室(****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邮编:245400
联系人:王佳思
联系电话:0559-****923
****规划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