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5537
通讯地址:****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饲料、添加剂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 ****开发区泽兰**侧,泰联路西侧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司拟投资12000****开发区泽兰**侧、泰联路西侧土地,占地面积168670m2,购置提升机、输送机、直线筛、圆振筛、分配器、混合机、除尘设备、检验仪器等主要设备,建设饲料添加剂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宠物核心添加剂预混合饲料3000吨,宠物营养补充剂400吨,创新混合型饲料添加剂3000吨,水产和特种动物功能营养添加剂4600吨,畜禽水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18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预混料生产线投料粉尘、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接管至排气筒1#(40m)排放;添加剂生产线投料粉尘、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接管至排气筒2#(25m)排放;检验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接管至排气筒3#(15m)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接管********公司。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门窗等防治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检验废液、废试剂瓶、废活性炭等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不合格品、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回收,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固体废物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