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6001 | 标段名称 | **市**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项目2024-2025年度达标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2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8月13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淮发改审字(2022)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向上争取专项债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项目2024-2025年度达标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区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工程费用约1.5亿元。包含:**市**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项目09、10达标区。达标区范围内所涉及的居民小区、农贸市场、****事业单位、“小散乱”商户等,排水管网最大管径达到1500mm,以及根据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需要建设的其他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800万元。 2.4服务期限:9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全部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线的测绘、清淤、疏通、排查、检测、设计(按业主要求批量出成果),完成建设方案及实施计划的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专项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及内容:对本次达标区范围内的居住小区、****事业单位等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相关的任务开展测绘、清淤、疏通、排查、检测、设计等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摸底排查、建设方案及实施计划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专项评估报告及后续实施阶段设计服务以及与设计配套的检测、测绘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②具备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给排水或环保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评审表为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4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如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3.8对本工程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 3.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管道疏通、清淤施工进场前提供2名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3.10投标人不得在近2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为准) 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11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12 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指明各自承担本次项目对应的内容。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注:以上资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评审标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评标办法5.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8月13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系统”。 6.3投标工具维护费 100 元及手续费 5 元,共105元。 6.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4日上午9时00分。 7.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市公共**交易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登录网址为: http://ggzy.****.cn:50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市公共**交易工程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7.4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区西长街417号 联 系 人:严女士 电 话:0517-****695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恒丰文馨公寓36号楼3单元8楼 联 系 人:倪工 电 话:0517-****6988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区数据局 地址:**区**北路 29 ****党校院内西北侧办公楼) 联系电话:0517-****9605 2024年07月24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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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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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淮发改审字(2022)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向上争取专项债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项目2024-2025年度达标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区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工程费用约1.5亿元。包含:**市**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项目09、10达标区。达标区范围内所涉及的居民小区、农贸市场、****事业单位、“小散乱”商户等,排水管网最大管径达到1500mm,以及根据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需要建设的其他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800万元。 2.4服务期限:9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全部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线的测绘、清淤、疏通、排查、检测、设计(按业主要求批量出成果),完成建设方案及实施计划的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专项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及内容:对本次达标区范围内的居住小区、****事业单位等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相关的任务开展测绘、清淤、疏通、排查、检测、设计等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摸底排查、建设方案及实施计划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专项评估报告及后续实施阶段设计服务以及与设计配套的检测、测绘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②具备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给排水或环保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评审表为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4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如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3.8对本工程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 3.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管道疏通、清淤施工进场前提供2名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3.10投标人不得在近2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为准) 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11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12 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指明各自承担本次项目对应的内容。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注:以上资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评审标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评标办法5.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8月13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系统”。 6.3投标工具维护费 100 元及手续费 5 元,共105元。 6.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4日上午9时00分。 7.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市公共**交易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登录网址为: http://ggzy.****.cn:50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市公共**交易工程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7.4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区西长街417号 联 系 人:严女士 电 话:0517-****695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恒丰文馨公寓36号楼3单元8楼 联 系 人:倪工 电 话:0517-****6988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区数据局 地址:**区**北路 29 ****党校院内西北侧办公楼) 联系电话:0517-****9605 2024年07月24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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