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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名称:****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300,000.00
(四)采购需求:
1 | 人员要求:3 服务开始时间:2024-7-26 服务结束时间:2024-12-31 审计对象数量:2024年全年****政府专项债券 审计范围:涉****政府专项债券单位 审计年限:2024年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必须具有会计****事务所。 会计服务内容: 1.为2024****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提供全程会计咨询服务; 2.参与2024****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方案的相关协调会议及讨论,并提供会计评价服务建议; 3.审查2024****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项目发行的所有相关批准材料(不限于:政府常务会议文件、发改委批复、规划部门批复、国土部门批复、用海预审批复、选址意见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节能评估审查批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批复、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项目核准、项目备案、资金申请报告批复、开工施工许可证批复、施工图审查批复和消防设计审查批复和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等); 4.审查2024****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项目主体资格和项目自身材料(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参加主体、项目类型、所处区位地址、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方案、项目开工、竣工时间、运营时间(具体到日)、项目单位债务和偿债情况(项目建设前期已融资和已发行债券列示)、经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主管单位列示、项目目前建设进度和项目建设运营方案制定等内容); 5.对2024****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项目,预测项目建设期和项目运营后项目现金流、测算项目预期收益预测情况分析和预期收益预测情况分析作出必要的判断; 6.审查2024****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中是否以前年度存在发行情况予以列示; 7.拟定2024****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项目情况汇总表(按单个项目拟定); 8.出具2024****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项目出具的专项会计评价报告(按单个项目出具); 会计服务要求: 1.在会计服务过程中,如发现本次债券发行存在问题,导致有产生重大弊端可能的,成交供应商应将其情况首先报告****。 2.成交供应商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供应商需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保密责任的承诺函)。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被服务项目提供的资料泄露给采购人以外的第三者。 | 1 | 300,000 | 项 |
1 | 按发债次数,每次发债批次里面每1个项目人民币5,000.00元/份,按年度与采购方结算。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7月24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2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联系方式:张晋豪 ****961
采购单位:****
2024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