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气式游艇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2992215 | 建设单位法人:王军 |
高振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省**市经区**路与千惠路交叉路口往东60米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充气式游艇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3-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733-C3733-娱乐船和运动船制造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路与千惠路交叉路口往东60米 |
经度:122.294947 纬度: 37.****716 | ****机关:****环保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24 |
威环经管表〔2024〕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3-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299221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299221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0MABXAJ8712 | 竣工时间:2024-04-27 |
2024-04-28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4-29 |
2024-06-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1?id=****572Dpz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该项目属扩建,总投资500万元,****开发区泊于镇**路与千惠路交叉口往东60米,利用自有已建厂房,利用PVC涂层布、PVC胶粘剂、固化剂、稀释剂等原辅用料经裁剪、合幅、化妆、地板、罗宾、装饰等工序,年产RIB艇4000条、PVC艇30000条、SUP冲浪板15000条。项目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前提下,依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能够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同意项目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属扩建,总投资500万元,****开发区泊于镇**路与千惠路交叉口往东60米,利用自有已建厂房,利用PVC涂层布、PVC胶粘剂、固化剂、稀释剂等原辅用料经裁剪、合幅、化妆、地板、罗宾、装饰等工序,年产RIB艇4000条、PVC艇30000条、SUP冲浪板15000条。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裁剪-合幅-化妆-地板-罗兵-装饰-检查-组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裁剪-合幅-化妆-地板-罗兵-装饰-检查-组装-成品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严格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有机废气主要为胶粘、除胶工序和热合幅等工序产生,需设在密闭房间内进行,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标准要求。热合、合幅、化妆、地板及残胶清除等工序进行分区设置,与其他不产生VOCs的工序进行隔断设置,使产生VOCs区域形成单独密闭空间。刷胶及除胶工序上方设置软帘,四周密闭,每条工作台形成单独密闭作业场所,工作台下方设置侧吸风装置。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废气无组织管理要求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雨污分流制,无生产废水,不新增生活废水。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选用高效、优质、低噪声设备营运期噪声必须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降噪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确保项目区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要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要求,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工作。废包装材料、下脚料等一般工业固废集中****公司,需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按照要求上传管理系统;废桶(胶粘剂、稀料、除胶剂)、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须密闭包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专用贮存场所,设置标志,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需对危险废物储存中逸散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治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处理场。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胶粘、除胶工序和热合幅工序产生有机废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P2排放,能够满足标准要求,作业工序进行了分区设置并设置了密闭区域,安装了侧吸风装置。根据监测数据,VOCs排放总量为1.104t/a,满足总量指标要求(2.678t/a)。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3.采取了减震、隔音、关闭车间门窗等有效的降噪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企业建设有符合要求的危废库,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24 | 0 | 0 | 0 | 0 | 0.24 | 0 | |
0.967 | 0 | 0 | 0 | 0 | 0.967 | 0 | |
0.096 | 0 | 0 | 0 | 0 | 0.096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217 | 0 | 0 | 0 | 0 | 0.217 | 0 | / |
0.053 | 1.104 | 0 | 0 | 0 | 1.157 | 1.10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催化燃烧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 | 催化燃烧 | VOCs、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9.2mg/m3、0.608mg/m3、1.9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31kg/h、0.007kg/h、0.022kg/h,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VOCs浓度限值70mg/m3、速率限值2.4kg/h;甲苯浓度限值5mg/m3、速率限值0.6kg/h;二甲苯浓度限值15.0mg/m3、速率限值0.8kg/h)要求,VOCs处理效率大于80%。 厂界无组织监控点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甲苯、二甲苯的最大浓度值分别为1.55mg/m3、0.087mg/m3、0.081mg/m3。厂区内无组织监控点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的最大浓度值为2.15mg/m3。均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甲苯、二甲苯0.2mg/m3)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厂房外监控点处1h 平均浓度限值10mg/m3、任意一次浓度限值3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震、密闭车间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隔声、减震、密闭车间 | 边界4个噪声监测点位两天共16次监测,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dB(A),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要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要求,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工作。废包装材料、下脚料等一般工业固废集中****公司,需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按照要求上传管理系统;废桶(胶粘剂、稀料、除胶剂)、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须密闭包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专用贮存场所,设置标志,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需对危险废物储存中逸散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治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处理场。 | 企业建设有符合要求的危废库,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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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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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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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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