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健跳镇**村上敖建设用地经营权承包项目招租公告
**县健跳镇**村上敖建设用地经营权承包项目
招租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研究决定,对下列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
1、招标范围:**县健跳镇**村建设用地经营权承包项目****公司,现为**县熬龙****公司地块,经**汇海****公司勘测承包面积为9.35亩。承包面积不再丈量和清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勘查。
2、承包期为10年;(不含搬移时间6个月)。
3、原承包户投入的建筑物及其它相关设备、设施等移动资产须在中标后6个月内搬移完成。
4、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投入的不动产等所有设施(如厂房、水泥地等)归村方所有,动产(如机械设备、空调等)归中标方所有。
5、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搬移时间:中标后6个月(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算)。
二、招标对象要求:具有承包经营能力的法人。
三、招标方式和办法
1.招租方式:公开招标;
2.标底价:每年每亩捌仟元整(¥8000.00元),低于标底价作无效标处理;
3.承包期:承包期为10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 元)以现金形式现场提交,在报名时同时提交。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即转为部分承包款,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当场退还给各投标人(不计息)。
5.承包款支付方式: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三日内付清2年承包款,并签订承包合同,以后每年承包款在合同签订日起前5天内支付下一年的承包款。从第6年开始在中标价的基础上逐年每年每亩递增伍佰元(¥500元)。
6.评标、定标办法:(1)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人,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若报价相同,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则抽签确定承租人。(2)投标报名的投标单位小于三家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发布招租公告。
四、投标人须知
1、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间及地点:
时间:公历2024年8月1日上午9:00-9:30时;地点:****艺术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峧头村)。
2.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报名时携带资料:(1)投标保证金(¥100000元)(现金);(2).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公历2024年8月1 日上午9:50时,逾期不受理。
4.投标人将投标函放入信封,在信封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逾期不再受理。
5.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元,保留整数。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角、分则舍去取整数。本次招投标,同一个标中出现双重标书的投标人取消招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考虑清楚,投标后必须按照中标价支付承包款,如中标后放弃的,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在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法人或授权人姓名、并加盖公章,如不填写,则该投标书作废标处理。填写投标价时,必须填写投标价大小写,表格要填写完整,要认真仔细,字迹要清楚,大小写填写的金额必须一致,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五、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于中标公示期满后三日内签订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100000元)没收,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六、权责和义务:
1、在承包期内,中标方如中途放弃承包经营权的招标方不退还承包款,由招标方重新发包。若遇政策性变动需要征用该区块的,则不属违约范围,中标方需无条件服从,按调整后的实际面积重新计算承包款,招标方退还所减少面积余下承包期限的承包款(不计利息)。承包期内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随意转让承包经营权。
2、在承包期内,中标方应遵守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经营违反国家相关部明令禁止的行业和进行非法活动,如有违反,将按相关法律追究中标方责任。
3、通电通水等手续由中标方自行办理,水电费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如需招标方配合的,招标方无偿配合办理。
4、原承包户投入的建筑物及其它相关设备、设施等移动资产须在中标后6个月内完成搬移。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移所造成经济损失由原承包人承担。
5、承包期满后,中标方应及时清理动产等设施,将租赁土地及不动产按时归还招标方,动产归中标方所有,不动产归招标方所有。逾期移交的,招标方有权单方处置相关设施,对此造成的损失,招标方不负任何责任。
6、原承包方搬移内容包含建筑物及其它相关设备、设施等移动资产,不动产等所有设施(如厂房、水泥地等),承包人需与村方联系、现场踏勘确认。
7、本文件解释权归招标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及电话:叶才利 139****1201 651201
邵圣伟 139****2092 682092
招标代理人:****
联系人:谢银芳
联系电话:0576-****8599
****
****
**县健****服务中心
2024年7月24日
附件1:
**县健跳镇**村上敖建设用地经营权承包项目
投 标 函
****:
根据你方的招租公告,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公告后,在全部同意内容前提下,我方承诺:
一、我方愿以每年每亩租金 元(大写),¥ 元(小写,保留整数),承包上述项目。
二、租赁期:租赁期为10年。
三、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四、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租公告的要求递交。
投标人(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零(0)、壹(1)、贰(2)、叁(3)、肆(4)、伍(5)、
陆(6)、柒(7)、捌(8)、玖(9)、
拾、佰、仟、万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公司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县健跳镇**村上敖建设用地经营权承包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代理人在该安置(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岁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