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来文申请办理南****集团桂湾学校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南****集团桂湾学校项目位于前海桂湾片区,宗地号T201-0183。根据《**市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深前海地划拨字2022-0001号),该宗地土地面积37141.13平****广场用地3353.82平方米),用途为教育设施用地、****广场用地。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前海许QH-2022-0002号),本项目总建筑面积95520平方米(含核增面积),规定建筑****学校、公交驿站。建筑覆盖率≤72%,建筑高度≤50米。机动车泊位数400,自行车泊位数440辆。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详见附件):
(一)规划指标调整
****学校建筑面积由41010平方米调整为40457平方米,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3770平方米调整为3721平方米,其中城市公共通道由2030平方米调整为2041平方米、架空绿化休闲由1740平方米调整为1680平方米;****学校建筑面积由23100平方米调整为23726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25540平方米调整为25516平方米,为公用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95520平方米保持不变。
(二)总平面图
技术经济指标表调整。学校北侧公园绿地的东侧入口处设计调整,学校局部消防车道拓宽,消防车回车场设计调整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6日)
(二)公示地点:
1.**市前海e站通大厅(地址:**市前海深港**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e****中心)
2.南****集团桂湾学校项目施工现场
3.****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管理局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8月6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市前海e****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包括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无关的异议等),****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