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公告
为了提高集体经济的发展,增加村民经济收入,现将**县深****餐厅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深****餐厅招租
二、项目地址:**县深甽镇**村
三、出租范围:出租面积约285平方米,(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招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租赁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招租要求)。
四、出租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
五、招标底价:
50000元/年(报价保留到“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标。
三、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09时-7月31日16时。
2、报名地点:**县****委员会会议室
联系人:戴爽爽 联系电话:133****7070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②如为法人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非法人本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
注:如为法人单位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5、开标时间:2024年8月1日09时00分
6、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县深甽镇**路7号)。
四、 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
2、开户银行:******社
3、银行帐号:201********2757
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600 元整。
5、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6:00 时前实际到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出)。
6、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竞标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后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完毕后无息退回。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应于合同签订前三日内,向招标人支付中标价三年总租金的10%,在承租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的,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并重新组织招标。
六、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以暗标形式,最高者中标,低于底价无效。若一人报名,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如出现二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若中标人弃权,发包方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七、承租款的支付
付款方式:承租款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即先支付承租款后使用),采用每半年一付计算。如不按时缴付,则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及附属设施没收,并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八、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满起10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及付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九、其他事项:
1、房屋经营范围为:早餐店、餐馆等便民经营服务;
2、承包期内各种内部设施装修全部由中标者自负;
3、中标后中标人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各种证件、税费全部由中标者自负;
4、承包人在经营期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生产经营不善,导致无法继续经营,因提前两个月通知招标人,并经招标人同意方可解除合约。承包人投入动产可自行处置,但不得损坏招标人的财产,不动产部分(包括承包人承租期间出资装修部分)归招标人所有,承包人不得向招标人主张任何补偿。
十、开标当日,竞租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如为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到现场参与开标,如果非本人或无任何正式委托手续的,取消竞租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办公地址:**县**村
联系人:张长水
联系电话:135****0888
招标代理人:****
办公地址:**县**北路135号4楼
联系人:陈伟霖 电话/传真:0574-****2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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