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颍自然**和规划(挂)字〔2024〕12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 置 | 面积 (㎡) | 不动产宗地代码 | 用 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增价 度幅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系数 | 绿地 率 | |||||||||
YS2024-9 | **经开区境内颍利路东侧、管鲍**侧 | 64217.47 (96.3262亩) | 341****00027GB00057W****0000 | 二类工业用地 | 不小于1.2 | 不小于40% | / | 不大于 10% | 50年 | 970 万元 | 300 万元 | 5 万元 |
YS2024-10 | **经开区境内管鲍**侧 | 19483.78 (29.23亩) | 341****00027GB00058W****0000 | 二类工业用地 | 不小于1.2 | 不小于40% | / | 不大于 10% | 50年 | 295 万元 | 100 万元 | 5 万元 |
YS2024-21 | **循环经济园境内纬五**侧 | 29956.52 (44.93亩) | 341****14002GB00042W****0000 | 三类工业用地 | 不小于0.6 | /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0年 | 315 万元 | 100 万元 | 5 万元 |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竞买人须为法人。
2.申请人在**省境内不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失信及其他失信行为,如查实存在失信行为,出让人有权无条件没收保证金,并取消竞得资格。
(二)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县境外的,可自成交之日起40日(日历)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公司并由其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三)依据《****省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省国土**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策文件,竞得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出让人将对竞得人的失信行为作出相应惩戒并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四)竞得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日历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及利息)前,不予竞得人办理土地登记确权等相关手续。
(五)竞得人须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工程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竣工。其他指标及建设内容详见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六)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日历日)内,YS2024-9、10号宗地****人民政府和****共同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YS2024-21号宗****人民政府和****共同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七)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书》,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八)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县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0年修订版)》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容积率进行开发建设,****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违法违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纠正。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本次挂牌设有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本次公开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20日,到********中心(**规划馆东楼)获取或直接从**县政务信息网、**市公共**交易网站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20日,到********中心(**规划馆东楼)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16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8月20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8时30分至2024年8月22日17时。(节假日不接收报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请携带相关证件(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证明、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地块接收承诺函及购地资金承诺书等,如提****公司印章)到********中心(**规划馆东楼)办理报名手续。
(二)本次挂牌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三)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增加幅度为每次人民币5万元(或5万的整数倍),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挂牌现场活动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23日上午9时****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举行现场交易活动仪式。
十、如挂牌现场活动时间和交易时间有变动,另行通知。****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十一、****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省**市**县管仲大道南侧规划馆
联系电话:0558---****001
联 系 人:廉女士 杨女士
开户名称:****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支行
账 号:188****64840
开 户 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200********666****00039
开 户 行:****银行****公司
账 号:200********666****00021
开 户 行:****营业部
账 号:131********00172280
开 户 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934********2248912
开 户 行:徽商银行****支行
账 号:225********1000002
开 户 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340********053011198
开 户 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123********019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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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