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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业扩工程协议库存物联网水表采购
评审结果公示
****2024年业扩工程协议库存物联网水表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编号:****)于2024年07月17日在****完成了评审相关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本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一、 评审结果
排序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中选金额(元) | 评选得分 |
1 | **** | ¥381,000.00 | 94.21 |
2 | **市****公司 | ¥398,800.00 | 92.25 |
3 | ******公司 | ¥389,100.00 | 88.08 |
公示期: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5日
发布媒体:招标网
公示期间,各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 评审情况简述
1、综合评分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技术商务价格进行评审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2、其它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评审等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评审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
地 址:**市**区小南街58号
联系人联系人:洪先生 电话:0825-****620
电子邮箱:****@qq.com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市**区西营街1****中心C座
联系人:张女士 133****2781, 杨华 153****0537,电话:010-****8525
电子邮箱: ****@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