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梅南村山地承包项目(项目名称),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项目业主):****
2、招标代理机构:****
3、项目名称:梅南村山地承包项目
4、项目地点:**县梅洲乡梅南村
5、项目概况:为有效规范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将坐落于梅洲乡梅南村的5块林地进行公开招标,5块林地总面积共165.93亩,标号按顺序编为“林地一(含林地1-1,林地1-2)~林地五” 。
林地号 | 原持有者 | 林地亩数 |
林地一(含林地1-1,林地1-2) | 吴福林 | 林地1-1 13.36亩,林地1-2 18.48亩共31.84 |
林地二 | 吴清乐 | 45.46 |
林地三 | 吴树山 | 6.67 |
林地四 | 吴阿貌 | 73.20 |
林地五 | 吴刘勇 | 8.76 |
6、承包期限:租期 10年 (以合同签订的具体时间为准)
7、土地性质:林地
8、项目最低控制价:本项目最低控制价为人民币陆拾伍元整每亩每年(¥65元/亩/年)。
注:①林地一含(林地1-1和林地1-2)因林地1-1和林地1-2相邻所以归为林地一统一发包;②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控制价,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9、租金支付方式:五年一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户籍地(户籍所在地以户口本为准)为**县梅洲乡梅南村的村民。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须有户主页)。
三、中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采用最高价中标法的办法确定中选人,一是本次投标设定招标人控制低价,凡是稍后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控制价,均视为无效标。二是一旦出现两个或多个相同最高报价,将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一中标人一旦放弃中标权,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收取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该**村集体收回重新发包且该中标人不得再参与该林地的重新招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7 月 25 日至2024年 08 月 07 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的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地点:****村委员会(提供个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须有户主页)。
每份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元),以现金形式提交,不提供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在2024年 08 月 09 日上午09:30时之前以现金形式提交;(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手印,封面上须写明投标人名称)。未中选的投标保证金将当场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于开标现场当场核实,不足5000元的按废标处理,该林地重新招投标。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完履约保证金和签订租赁合同后退还。
六、注意事项
1、********公司评估“林地一(含林地1-1,林地1-2)~林地五”地面上的作物以及建筑物评估资产如下:
林地号 | 原持有者 | 林地亩数 | 作物评估(元) | 建筑物评估(元) | 合计(元) |
林地一(含林地1-1,林地1-2) | 吴福林 | 林地1-1 13.36亩,林地1-2 18.48亩共31.84 | 89437.00 | 132998.58 | 222435.58 |
林地二 | 吴清乐 | 45.46 | 198978.00 | / | 198978.00 |
林地三 | 吴树山 | 6.67 | 34195.00 | 93783.90 | 127978.90 |
林地四 | 吴阿貌 | 73.20 | 597894.00 | 463543.26 | ****437.26 |
林地五 | 吴刘勇 | 8.76 | 5315.00 | 148673.27 | 153988.27 |
注:中标****村委会一次性付清原承包者林地上的作物以及建筑物。
2、承包期内,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内的土地时,中标者和招租人双方无条件执行,按中标者实际使用年限清算承包款。土地补偿费归招租人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中标者所有。
3、如因中标者生产经营活动造成泥土填埋周边非承包旱地或农田的,按照地上农作物的具体情况,中标者负责适当的补偿费。因大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泥土填埋非承包的水田、旱地的,与中标者无关。
4、租期满后中标者在租地范围内所投设备及种植物等招租人不负责索赔,租期满后10日内中标者完全撤离,逾期所有设备及种植物归招租人所有。
5、****政府征地,中标者必须****政府征地工作,租金按被征用土地面积扣除。
6、租赁期间中标者若未按照合约约定时间如期交付租金,招租人可采取终止合约,并收回土地。
7、未经招租人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8、租赁期间,招租人和中标者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
9、以上条款中标者须严格遵守实行,租赁期间一旦违反其中条款,招租人可采取终止合约,并收回土地,同时已交付的租金、履约保证金不给予退还中标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为:2024年 08 月 09 日上午09:30时;
地点:**县梅洲乡梅南村村部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地址及媒介
****政府网(http://www.****.cn)、****政府公开栏、**县梅洲乡梅南村公告栏。
九、联系方式:
项目招租人:****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2****3888
竞价代理机构:****
联系人:小沈
联系电话:0596-****321
具体事项详见投标须知及招标文件;项目招投标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