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阳光**电梯维修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广场3#2301室
成交金额:109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阳光**电梯维修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时间:1个月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满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
祝仁堡、许仁青、冯本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①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 ;②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供应商业绩:1、****公司营销综合楼电梯分系统维修;2、****中心电梯维修;3、****酒店有限公司电梯维修。
项目负责人(潘祥武)业绩:1、**科技园电梯年检采购安装及维修调试部分问题维修;2、儒**苑21幢电梯维修;3、******公司电梯维修。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湾沚区湾沚一号A区305室,联系电话:180****9174。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湾沚区湾沚镇荆山河路
联系方式:173****4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湾沚区湾沚一号A区305室
联系方式:180****91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
电话:180****9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