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7-24
原项目名称:**县紫蓬山交通驿站维修改造提升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7-19
**县紫蓬山交通驿站维修改造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答疑1
项目编号:****
一、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标准/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调整如下: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200万元的公共建筑(EPC或 EPCO或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业绩,每个业绩得2.5分,满分2.5分。
注:业绩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①合同协议书。
②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业主证明材料。
③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其中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合格并盖单位章)。
④其他材料: /。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项目类型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委员会不予认可。
(2)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指联合体成员中运营单位)具有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少于 1900****宾馆或民宿)管理运营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5分,本项最高2.5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运营合同或委托运营合同。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标准/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完善如下:
经过评审通过的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作为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业绩。
3、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14.3.2条第3项 运营费用支付方式修改如下: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运营费用的50%,项目正式开业运营后付至运营费用的80%,项目正式开业运营一年后支付剩余运营费用。(运营方应确保本项目所列运营费,在项目开业前足额用于运营物资的置备采买,每笔运营费请款资料应包含不低于累计请款额的物资采买、进场记录等资料。)
4、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运营合同/第五条 项目运营费与履约保证金/(二)履约保证金第一条修改如下: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000.00元),乙方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电子保函、****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
5、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运营合同/第六条 违约责任/第三条修改如下:
本合同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乙方还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即余剩运营年度每年15万元的累计额度。
二、答疑
提问:本项目要求招标文件3.1.3 运营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我单位为施工单位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否能作为运营单位参与投标。
回复: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接待中心1号
邮 编:231200
联系人:许磊
电 话:0551-****711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邮 编:231200
联系人:祖兰玲
电 话:0551-****5056
2024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