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昊彩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14MA7E2A9WXP | 建设单位法人:章永周 |
六瑶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锡兴路16号A栋二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公司研发实验室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20-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区锡兴路16号A栋二楼 |
经度:120.40338 纬度: 31.51993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08 |
锡行审环许〔2023〕709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14MA7E2A9WXP001Z |
2024-06-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7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0214MA7E2A9WX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泽潍****公司 |
913********616441H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0506MA1NY6NK1R | 竣工时间:2023-12-15 |
2023-12-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1-15 |
2024-06-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生产能力:年试验5000次,研发产品(电子产品用溶剂型涂料)800kg/a; 处置能力:不涉及处置能力; 储存能力:原料仓库21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能力:年试验5000次,研发产品(电子产品用溶剂型涂料)800kg/a; 处置能力:不涉及处置能力; 储存能力:原料仓库21平方米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涂料研发工艺:原辅料-复配-涂布、固化-性能测试-研发结果-样品生产(复配) | 实际建设情况:涂料研发工艺:原辅料-复配-涂布、固化-性能测试-研发结果-样品生产(复配)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复配废气、涂布、****实验室密闭,整体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厂处理; 噪声:设备减振、墙壁隔声、距离衰减;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委托合法合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复配废气、涂布、****实验室密闭,通风橱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厂处理; 噪声:设备减振、墙壁隔声、距离衰减;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委托合法合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废气收集措施变动。通风橱负压收集能更具针对性、更近距离地收集废气,****实验室密闭,通风橱开启时室内呈负压状态,因此废气收集效率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如下: 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本项目)非甲烷总烃≤0.0008吨。 2、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本项目)废水排放量≤150吨,COD≤0.06吨、SS≤0.0525吨、氨氮(生活)≤0.0053吨、总磷(生活)≤0.0008吨、总氮(生活)≤0.0068吨。 3、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本项目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如下: 1、大气污染物: 根据环评报告,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低于环境现状浓度,理论上不具实际性,因此,本次验收根据实测数据对项目的废气排放总量进行重新核算。根据核算结果,项目非甲烷总烃核定排放量为0.0036t/a,实际排放量为0.0034t/a,实际排放量小于核定排放量,因此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达标。 2、水污染物: 接管量:废水水量150吨,COD0.007吨,SS0.0159吨,氨氮0.0025吨,总磷0.00008吨,总氮0.0033吨,未超环评批复量。 3、固体废物:零排放。 |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变动。根据环评报告,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低于环境现状浓度,理论上不具实际性,因此,本次验收根据实测数据对项目的废气排放总量进行重新核算。根据核算结果,项目非甲烷总烃核定排放量为0.0036t/a,实际排放量为0.0034t/a,实际排放量小于核定排放量,因此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达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15 | 0.015 | 0 | 0 | 0.015 | 0.015 | |
0 | 0.007 | 0.06 | 0 | 0 | 0.007 | 0.007 | |
0 | 0.0025 | 0.0053 | 0 | 0 | 0.003 | 0.003 | |
0 | 0.0001 | 0.0008 | 0 | 0 | 0 | 0 | |
0 | 0.0033 | 0.0068 | 0 | 0 | 0.003 | 0.003 | |
0 | 0.0159 | 0.0525 | 0 | 0 | 0.016 | 0.016 | |
0 | 1000 | 1000 | 0 | 0 | 1000 | 100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34 | 0.0036 | 0 | 0 | 0.003 | 0.00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pH、COD、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中A级标准 | 化粪池 | pH、COD、SS、氨氮、总氮、总磷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二级活性炭 | 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中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中的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的排放限值 | 二级活性炭 | 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臭气浓度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设备减振、墙壁隔声、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 | 设备减振、墙壁隔声、距离衰减 | 连续等效A声级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厂房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原料仓库、危废仓库、研发实验室)、一般防渗区(仪器设备间)和简单防渗区(办公区),进行分区防渗 | 企业已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原料仓库、危废仓库、研发实验室铺设环氧地坪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零排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固体废物在厂区的堆放、贮存、转移等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企业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零排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处理,危险废物委托**市****公司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固体废物在厂区的堆放、贮存、转移等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与环境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环境风险分析篇章中的事故应急防范、减缓措施,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措施事故发生 | 企业已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与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已按报告表要求进行分区防渗,液态物料下方设置托盘,研发实验室等场所配置灭火器,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措施事故发生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厂区内化粪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厂区内化粪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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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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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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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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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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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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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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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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