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4#**仓屋面修缮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公司(闽粮储备〔2024〕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审核造价为****473元。(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预算审核书及施工设计图纸)。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阶段、工程结算、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等工程施工(含工程保修)的全过程监理,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审核造价为****473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监理费率2.5%计取,监理费为65880元包干。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不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通知,**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在**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建设厅网(http://zjt.****.cn/)”→“办事服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入闽企业”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网页。(注:附相关网站截图)。 (2)省外监理企业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已入闽登记的人员,提供**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建设厅网(http://zjt.****.cn/)”→“办事服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注册人员”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注:附相关网站截图)。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时间,下同),到****(武****花园51号2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10时00分(**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会议室(武****花园51号202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投标人未规定时间内在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十方镇,邮编:364301
电子邮箱:/
电话:180****3065,传真:/
联系人:巫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武****花园51号202室,
邮编:364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7-****868,传真:/
联系人:林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