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乡生态墓园建设项目招标单位为****,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1建设资金来源:银行融资;
1.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980亩,建设墓穴,配套用房,墓园休息亭,公共厕所,香纸焚烧炉,停车场,排水渠,墓园道路以及绿化等。本项目总用地980亩,建设墓穴71435穴,配套用房1450平方米,墓园休息亭700平方米,公共厕所700平方米,香纸焚烧炉120个,停车场,排水渠,墓园道路以及绿化等。
1.3本项目投资金额:约2亿元;
1.4工期:12个月;
1.5设计质量目标:应满足国家、省、部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等规定并达到国家现行标准;
1.6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等级;
1.7招标范围:**区城乡生态墓园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且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施工、施工组织、保修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总体策划、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策划。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
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组成单位限定为最多两家,设计、施工各一家,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单位需符合招标人的资格要求。
2.3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4外埠来赣(设计企业、施工企业)还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在**住建云企业端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5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师,并提供本人在本企业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6拟派注册建造师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并提供本人在本企业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7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实行了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三类人员电子证书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设计资质证书、施工资质证书、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关键岗位人员证书;
报名时须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相关证件(书)按要求报名,报名期限为有效工作日5日。
招标人:****
报名地点:**市**区**街道府前街
联系人:胡女士 187****7742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