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30日。通讯地址:**市胜利路33号,邮编834000,电话:0990—****537,****81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500台/年油罐车清洗服务建设项目 | **区 | ****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克拉****开发区,租赁******公司位于金石街友联工程大院的闲置空地,占地面积2000m2。 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洗区,主要设置3个露天清洗工位(单个工位长约10m,宽3m),**设备间(5m2),内设1套蒸汽控制器,配套建设1个地埋式危废贮存罐(50m3,双层钢材质)。项目使用****公司提供的蒸汽进行罐车清洗,不设置蒸汽发生器,冬季使用电采暖。 项目主要对柴油、汽油等运输罐车油罐进行清洗,年清洗油罐车约500辆。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5万元。 |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清罐过程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非甲烷总烃)。油罐清洗保证自然通风,危废贮存罐封闭收集,厂区内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园区下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清洗区清罐、地坪冲洗产生的污油、含油废水、含油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清洗区清罐、地坪冲洗产生的污油、含油废水、含油污泥通过四周设置的废水收集沟收集至危废贮存罐,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清洗区、危废贮存点均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3类区标准。 | 无 |
2 | 50t/h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 **区 | ******公司 | 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 本项目位于**市**区采油一厂红浅作业区红一5区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设置1台50t/h燃气过热注汽锅炉(配带给水泵橇和分离器橇),配套建设50t/h排放扩容器、烟气在线监测室、值班室及配电室各1座、1个60m3地下卧式缓冲罐、外排泵1套和各类管线共计280m。锅炉年工作时间为250d,燃气消耗量2850万m3/a。项目总投资203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23.3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执行50mg/Nm3。 2.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经缓冲罐收集后,****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3.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 4. 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柱塞泵密封填料、沾油手套及防渗布、废机油、废机油桶。柱塞泵密封填料、沾油手套以及防渗布检修完成后由第三方维修完成后带走,现场不贮存;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第三供气站内危废贮存点,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