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4/07/24 23:59: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7/27 23:59:59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58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艾****公司,投标报价:****10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市佩升前研市场****公司,投标报价:****88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赵思杰,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艾****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浩,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市佩升前研市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腾飞,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艾****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市佩升前研市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综合得分:92.86分。
中标候选人(**艾****公司)的综合得分:81.76分。
中标候选人(**市佩升前研市场****公司)的综合得分:81.34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三、其他
1.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无
2.其他投标人(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评标情况
(**爱思****公司)的综合得分:80.05分。
四、监督部门
监管机构:****公司
联系人:吕作栋
联系电话:027-****6585
电子邮箱:lvzuodong@wdhac.****.cn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开发区车**路283号
联系人:蔡凯
电话:134****2236
电子邮件:caikai@wdhac.****.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振华路46号(硃山湖大道与振华路交汇处)
联系人:徐睿卿、刘沛良
电话:137****4622、156****2701
电子邮件:****@dfmbidding.com、****@dfmbidd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