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拟对****食堂家具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家具设备采购项目
3.采 购 人:****
4.采购代理机构:****
****食堂家具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介绍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本次采购采取方式1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方式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方式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方式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7.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 ****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网上发售,供应商自行通过附件下载《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并按要求填写相应信息,并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于上述规定时段(**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至****@163.com。(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报名咨询电话:028-****0617。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公司鲜章)。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市高枧乡团结安置小区 19 栋 2 ****幼儿园对面))。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地 址:****县人和西巷16号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834-****530
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枧乡团结安置小区 19 栋 2 ****幼儿园对面)
邮 编:610000
项目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028-****5233-613
财务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28-****0617
十四、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29.688(万元)(大写:贰拾玖万陆仟捌佰捌拾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