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切实增强中药材可持续、规范化、规模化种植,不断提升中药材质量,根据《****粮食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4年****药材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从事现代中药材种植、养殖、加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业突出、示范带动明显、****农场、农民**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遴选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规章制度健全、财务制度完善、档案管理规范;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或有相对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和科技人才;
2、有自主产权或土地流转合同期在5年以上,示范展示规模面积原则上50亩以上,并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产量较少但**单品种产量排名靠前、**为道地主产区、市场紧缺的种植品种等,可适当放宽;
3、有较强的技术力量,有一定的规模、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展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新材料等功能,每年组织观摩、技术培训不少于50人次,对周边农户起示范、推广作用,带动群众致富;
4、有一定面积的中药材展览展示场馆,****加工场所及设施设备齐全;
5、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近三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三、申报材料
1、《2024年****药材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申报表》(见附件);
2、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实施方案(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建设目标、资**排、技术培训、学习观摩及效益分析等)和技术方案;
3、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租赁(承包)合同复印件;
4、相关材料(申报主体各种表彰文件证明、相关农产品质量认证、获奖证书复印件、农业科研人员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技术依托单位**协议书等)。
四、认定程序
1、主体申报。申报主体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报表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市农粮局对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结合现场考察,并经过班子会研究确定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
3、通过认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市农粮局下达认定文件。
五、考核与管理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实行动态管理,场所认定后,**市农****技示范场所进行中期评估,对建设较好的予以支持,对不符合标准的予以撤销。
六、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2024年7月24日-7月30日(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地点:****科技教育股
联系人:苏建萍 电话:152****2816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药材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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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4日
2024年****药材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
单位名称 | 场所类型 | 租用( ) 自有( ) | |||
单位地址 | |||||
注册资金 (万元)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示范内容 | 示范规模 | ||||
申报品种种养开始时间 | 采收期 | ||||
主要加工方式 | 带动农户 (人) | ||||
基地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说明:本单位申请做为2024年****药材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能达到所承担项目的科技示范展示推广、教育培训、产业引领作用,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单位概况与自我推荐(可另附页):各申报单位应以适当篇幅介绍单位情况、场所概况(结合遴选要求突出自身优势,挖掘亮点特色、所获荣誉等),并详细说明场所建设计划以及预期建设成效。 | |||||
县(市、****办公室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粮食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申报表
此表一式叁份,市、县农业农业农村部门及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