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2024年-2026年度原辅材料采招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餐厅2024年-2026年度原辅材料采招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
现将本项目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标段 | 成交候选人 | 排名 | 是否成交 |
一标段 | **** | 1 | 是 |
****商贸****公司 | 2 | 否 | |
****商贸****公司 | 3 | 否 | |
二标段 | ****商贸有限公司 | 1 | 是 |
**市绿林源****公司 | 2 | 是 | |
****商贸有限公司 | 3 | 否 | |
三标段 | ****商贸有限公司 | 1 | 是 |
****商贸有限公司 | 2 | 是 | |
****商贸有限公司 | 3 | 是 |
备注:按照谈判文件中的定标方式依次确定成交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请根据如下说明及要求提出质疑;公示期为2024年7月25日至7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说明:
1、竞谈方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质疑未解决或回复的,可进一步投诉,联系方式如下:
(1)质疑:张国财
采购招标实施方:****
电话:138****9979
电子邮箱: ****@mengniu.cn
(2)投诉:潘宏
内蒙****管理部
电话:0471-****642/监督人电话186****5595
电子邮件:****@mengniu.cn
投诉服务网址:https://zbcg.****.cn/#/home
2、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以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 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的可能。
对无效质疑或投诉,本公司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日 期:2024 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