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宇灰钙窑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
****环境局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4-06-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分类:
施工有关
同宇灰钙窑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同宇灰钙窑炉技改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4-06-27至2024-07-03,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5-****965
通讯地址:****中心A座3楼环保窗口
邮编:3308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5-****965
通讯地址:****中心A座3楼环保窗口
邮编:330800
同宇灰钙窑炉技改项目 | ||||
**省/**市/**市/黄沙岗镇铁团村 | ||||
**** | ||||
****公司 | ||||
技改项目,位于**省**市黄沙岗镇铁团村。项目****信息化局同意(2311-360983-07-02-636381),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在****现有用地范围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23'18.381",北纬28°19'0.438"。项目四至:项目北面紧邻X940新黄段乡道、****维修厂、空置厂房,东面为高****公司(石灰企业),西面、南面为人工林,周边无基本农田。 项目现有情况:****于2017年7月17****政府进行违法违规环评备案(高府办发〔2017〕47号)。 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消化仓、破碎车间、半成品仓、成品仓、石灰石堆放区、煤堆放区依托现有,原有石灰环保竖窑、脱硫塔停用;**1座新型窑炉并配套附属设备设施、1座脱硫塔,完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处理设施。项目以石灰石、无烟煤为原辅料,经称量、配料投料、窑炉煅烧、破碎、消化、堆料、提升、过筛、半成品、粉碎、成品入仓、打包等工序达到年产1万吨氢氧化钙生产规模;以石灰石、无烟煤为原辅料,经称量、配料投料、窑炉煅烧、破碎、磨粉等工序达到年产1万吨氧化钙生产规模,技改后全厂产能为氢氧化钙10000吨、氧化钙10000吨,总产能不变(技改前为氢氧化钙20000吨)。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占总投资10.5%。 | ||||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目标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环境**的工艺技术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方案。运营期喷雾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消化用水一部分与生石灰进行消化反应生成熟石灰,一部分以水蒸气的形式蒸发损耗;厂区绿化用水全部蒸发消耗;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处理池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标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地作物”标准后定期清掏用于灌溉。 (三)废气污染防治要求。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行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投料粉尘经密闭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煅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处理+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破碎粉尘、堆料粉尘、提升、过筛粉尘、粉碎粉尘、落仓粉尘、打包粉尘、磨粉粉尘分别经密闭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未收集粉尘无组织排放;气泵输送粉尘经气泵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装卸粉尘、堆场扬尘通过建立半封闭原料料场(堆棚),降低卸料高度和倾泻速率,定期洒水等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治理,确保厂界废气达标,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果无法稳定达标,需进一步进行有组织治理。 项目营运期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中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饮食业单位要求。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运营期噪声源包括鼓风设备、输送设备、上料设备、雷蒙磨粉机、提升机等及其它机械设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加强车间密闭性,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定期对减震装置等降噪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经厂房、围墙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煤渣、未消化石灰渣、杂质、除尘设备收集尘、脱硫石膏、污水处理污泥、废布袋,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桶,废机油。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环保手续,贮存过程应认真落实相关环保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应当合法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及混入其中的废劳保用品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转。 应在厂区设置足够容量的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工业固废采用库房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六)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示牌。 (七)卫生防护距离。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延50m。****政府和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报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
公示期未收到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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