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经开区防洪排涝系统提升工程-建成区河道整治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建设单位)的**湾经开区防洪排涝系统提升工程-建成区河道整治工程,于2024年7月24日在******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按投标人名称总笔画数由多到少进行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工期 (日历天) | 质量 | 投标报价(元) |
**** | 董涵斌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浙133********02754 | 180 | 合格 | ****0557 |
****集团有限公司 | 王**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沪131********01806 | 180 | 合格 | ****5532 |
****公司 | 郑念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浙133********03459 | 180 | 合格 | ****5585 |
****公司 | 史守省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浙135********07326 | 180 | 合格 | ****3630 |
****公司 | 龚嘉诚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浙133********02127 | 180 | 合格 | ****3630 |
投标人业绩公示:
**** | 项目名称:**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施工II标段 签约合同价:14086.8919万元 完工(竣工)日期:2023年7月19日 |
****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新场镇2021年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签约合同价:10725.2108万元 完工(竣工)日期:2023年1月10日 |
****公司 | 项目名称:苕溪**入湖河道整治工程(**段)施工XIV标 签约合同价:14571.6571万元 完工(竣工)日期:2019年6月25日 |
****公司 | 项目名称:苕溪**入湖河道整****开发区段)施工2标 签约合同价:16230.2091万元 完工(竣工)日期:2022年9月23日 |
****公司 | 项目名称:**县铁门桥到钢铁大桥段生态河谷综合整治工程 签约合同价:11327.511377万元 完工(竣工)日期:2021年8月15日 |
资信公示:
**** | 企业信用等级 | 省A |
****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信用等级 | 省A |
****公司 | 企业信用等级 | 省A |
****公司 | 企业信用等级 | 省A |
****公司 | 企业信用等级 | **AAA |
被否决投标情况: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1 | ******公司 | 未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内容要求配置项目安全员 |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2符合性审查中:“4.2.3条的第1项第4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
2 | ******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第12条提供质检员的“**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人员信息打印件 |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2符合性审查中:“4.2.3条的第1项第4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
3 | ******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第12条提供部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人员信息打印件 |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2符合性审查中:“4.2.3条的第1项第4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
4 | ******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第8条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2符合性审查中:“4.2.3条的第1项第4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
5 | ******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第6条提供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2符合性审查中:“4.2.3条的第1项第4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
6 | **小海子水利****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第15条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联合体业绩未附联合体协议书) |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2符合性审查中:“4.2.3条的第1项第4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
7 | 中水****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第15条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联合体业绩未附联合体协议书) |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2符合性审查中:“4.2.3条的第1项第4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
8 | ******公司 | 改变暂估价金额 |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2符合性审查中:“4.2.3条的第2项第5点: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主要技术条款编码、金额等内容的(但按照国家规范所作的修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除外)。” |
9 | ****公司 | 改变暂估价金额 |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2符合性审查中:“4.2.3条的第2项第5点: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主要技术条款编码、金额等内容的(但按照国家规范所作的修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除外)。” |
公示期限自2024年7月25日3时30分至2024年7月30日9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市上****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