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金雁年拆解回收10000辆报废机动车再生利用项目(阶段性)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702MA7H2FFK6N | 建设单位法人:于磊 |
于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张平公**侧,中能煤化工东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宏金雁年拆解回收10000辆报废机动车再生利用项目(阶段性)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张平公**侧,中能煤化工东侧 |
经度:100.50773 纬度: 39.0763 | ****机关:****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6-28 |
张经生环字〔2021〕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200 |
114.5 | 运营单位名称:**** |
****0702MA7H2FFK6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702MA7H2FFK6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3MA71JM4W1R | 竣工时间:2024-02-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627yxOf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拆解回收10000辆报废机动车再生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年拆解回收5000辆报废机动车再生利用 |
本项目建设年拆解回收10000辆报废机动车拆解生产线,受区域汽车保有量及报废情况限制,项目现阶段生产规模仅能达到年拆解回收5000辆,因此,本次开展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检查和登记、拆解预处理、报废汽车存储、拆解、存储和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检查和登记、拆解预处理、报废汽车存储、拆解、存储和管理。新增新能源汽车拆解,主要是新增了新能源报废机动车型预处理工序,主要为带电检查、放电预处理、拆除电池。 |
公司根据市场调研,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公司回收拆解车型应积极适应市场变化,根据国家相关机动车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及消费群体不同类型汽车保有量,公司决定新增回收拆解新能源报废机动车型,设计回收拆解规模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位于厂区北侧仓库,建筑面积825m2,独立封闭区域,彩钢结构,分类堆放;危废暂存间,设置建筑面积为825m2的危废暂存间,分为4个暂存区:分别为A区、B区、C区、D区;其中A区(207m2):用于废滤清器、废空调制冷剂、废燃油、除燃油外其他废矿物油、隔油沉淀池油泥的暂存;B区(206m2):用于废液化气罐的暂存;C区(206m2):用于废蓄电池的暂存;D区(206m2)用于暂存废线路板、含铅部件、含汞部件、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劳保用品、安全气囊(未引爆)、废活性炭等。 | 实际建设情况: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废塑料、碎玻璃等,目前采用3#车间一半的空间(600m2)作为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封闭式彩钢结构,各类固废分类堆放;设置7个危废暂存间,合计建筑面积为220m2,拆解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暂存于各危废暂存间,张贴了危废标识。 |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发生变化,未单独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废塑料、碎玻璃等,利用3#车间一半的空间(600m2)分类储存,不会对储存在同一个车间的零部件产生明显不利影响,车间为全封闭彩钢车间,满足一般工业固废暂存要求。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设计拆解回收报废机动车10000辆/a,现阶段年回收拆解规模仅达到5000辆/a;竣工环保验收阶段,根据回收拆解规模核算了危险废物理论产生量: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1.8t/a,废铅蓄电池56.3t/a,废尾气净化催化剂2t/a,废燃油及除燃油外的废矿物油24.5t/a,废滤清器7t/a,废电路板33.88t/a,含汞部件2.2t/a,隔油沉淀池油泥0.18t/a,废活性炭0.38t/a,**废物0.2t/a;根据2024年上半年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并未出现危废暂存间满负荷情况,危险废物每半年转运1次,设置220m2危废暂存间可满足使用需求; 公司与**金创****公司、**刘氏****公司、******公司、**明成****公司签定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各类危****公司定期清运处置,明确项目危险废物每半年转运一次;因此公司设置危废暂存间(220m2),根据存储的危险废物量核算,可以满足使用要求,不会导致危险废物处置方式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原辅材料新增新能源报废机动车型;项目产品变动,新增新能源汽车电机、新能源汽车电池等;项目新增回收拆解新能源报废机动车型可能导致新增新能源车型报废电池,根据《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348-2022),废旧动力蓄电池(不包含铅蓄电池)具有高电压、燃爆、含氟电解液泄露等安全或环境风险,不属于危险废物,交售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或符合国家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有关要求的梯次利用企业,或者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 |
(1)本公司新增回收拆解的新能源报废汽车除电机、电池外其他拆除部件与燃油车大致相同,电机作为产品外售;新能源汽车电池主要为动力锂电池,具备回收价值,拆除后直接作为产品外售,报废的动力蓄电池交由回收服务网点或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本公司不进行进一步拆解和处理。因此项目原辅材料、生产工艺虽发生变化,但不涉及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 (2)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项目变动未导致废气、废水等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3)项目变动未导致废水及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4)项目变动未导致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综上所述,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的情形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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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产废水处理措施 | ****开发区循****处理厂纳管水质要求 | 50m3隔油池1座 | 验收监测期间无废水,无法开展监测 | |
2 | 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 ****开发区循****处理厂纳管水质要求 | 80m3化粪池1座 | 验收监测期间无废水,无法开展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切割粉尘治理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 布袋除尘器1台+15m排气筒 | 2024年4月22日~4月23日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
2 | 有机废气治理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 活性炭吸附箱一套+15m排气筒 | 2024年4月22日~4月23日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隔声降噪 | 2024年4月22日~4月23日连续监测2天,每日昼夜各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根据本项目厂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治污染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治污染区:主要包括事故池、拆解车间、危废暂存间、隔油池。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一般固废暂存间、报废汽车贮存区、废钢铁堆放仓库、零部件仓库、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 项目办公生活区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一般防渗区采用原土夯实,下垫膨润土垫层、砂石基层,混凝土硬化的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采用原土夯实,由下到上分别采用膨润土垫层、HDPE土工膜、长丝无纺土工布、砂垫层,混凝土硬化+涂刷环氧树脂的防渗措施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封闭库房,独立分区,分类堆放,最大暂存期为15天。其中不可****回收站,除尘器金属粉尘外售钢铁厂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封闭库房,分类分区堆放,其中除尘器****回收站,废塑料外售给**市宏金雁再生能源****公司,碎玻璃送****填埋场处置;废液化气罐、废制冷剂、废安全气囊分区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委托具备相应处理资质或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 | |
2 | 危险废物独立分类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存放,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HW08废油类废物委托**刘氏****公司定期清运处置;HW29含汞部件委托******公司定期清运处置;HW31废铅酸蓄电池委托**明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其余6种危险废物委托**金创****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项目设置一座100m3事故应急池,在事故泄漏情况下用于暂存事故废水及事故泄漏物;设置一座2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初期雨水;危废暂存间废蓄电池、废油液、废防冻液贮存区设置围堰 | 项目设置一座事故应急池(150m3),在事故泄漏情况下用于暂存事故废水及事故泄漏物;设置一座(1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厂区初期雨水;危废暂存间废蓄电池、废油液、废防冻液贮存区均已设置围堰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园区污水管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80m3,****加油站综合楼共用)预处理后委托**市万盛中小****公司拉运至**经开区循****处理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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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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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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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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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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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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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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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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